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2篇)
篇一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第一,爱国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支撑。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各族人民道德品质的重要特征,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热爱自己的祖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第二,守法要求教师依法执教。守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所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守法主体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教师职业的示范性,要求教师成为守法的楷模,对受教育者的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要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权利职责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这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感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对工作高度负责,要热爱自己所在的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因此,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守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所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守法主体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驶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教师职业的神圣性、示范性,要求教师成为守法的楷模,进而对受教育者的守法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实现全体国民法律素质的提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奠定基础。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感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个人只有对自己的职业有兴趣,爱自己的岗位,才能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才能不断专研,积极进取,因此说“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
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这首先是关怀备至地,深思熟虑地,小心翼翼地触击年轻的心灵,在这里谁有细致和耐心,谁就能获得成功。”学生是发展过程中的人,跟成人有很大的差别,在身体和心理方面都需要老师不断的关注,并且及时给与适当的帮助,老师需要用心爱护每一位学生,有爱才有教育,有爱才能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
(四)“教书育人”——教师天职
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教书是育人的重要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师说》中说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有教书的职责,备课、上课、课后评价等工作都是为了更好的教书。而赫尔巴特提出了教育性教学原则,不存在无教育的教学,也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任何教学都要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体现了教师不仅有教书的职责,同时也有育人的职责。
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民发展。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有明显的向师性,教师的一举一动,学生都会跟着学习,这就要求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师德规范 朱熹曾经说过:“无一事而不学,无一时而不学,无一处而不学。”徐特立也说过:“活到老,学到老。”现代社会是一个迅速发展的社会,也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知识总量不断增加,代谢周期日益加快。所以,人们提出了终身学习的理念。作为教师,更应该终身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教书是育人的主要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
所以,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教师,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自己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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