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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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互信的原则就乙方离职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双方愿共同遵照执行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劳动关系事实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于 年 月 日入职,双方签署有书面劳动合同。乙离职证明格式方离职前岗位为 ;且,甲方已经足额、按时支付乙方在职期间应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且乙方均已收到并对金额无任何异议。
二、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
鉴于 原因,双方间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以下简称“离职日”)解除/终止。
三、财务结算
截止到离职日,双方未结清的全部财物内容为: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在离职时应支付的全部费用)总额为: 元整。乙方同意甲方在 年 月 日以前以转帐方式支付至乙方原工资卡内。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及/或归还的财物为: ,具体交付日 期 为 : 年 月 日 。
3、双方应在约定的日期之前结清及/或归还上述财物。除上述财物外,双方不存在任何其他的财物纠纷。至此,双方对劳动关系的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工作交接
乙方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当天进行工作交接,且须按甲方规定流程办理和签署相关离职交接手续及工作事务的交接。乙方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应该正常出勤,同时将正在实施的工作和即将实施的工作认真地交接给继任者,并使其能够顺利开展相关工作(详见工作交接清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并追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离职证明、社会保险和人事档案的转移手续:
自离职日起,甲方停止为乙方交纳有关保险费用及其它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并为乙方开具离职证明。如乙方需要办理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等转出或转移手续, 甲方可协助办理。
六、保密条款
乙方确认并承诺离职后仍将保守在职期间获悉的公司任何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及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七、其它约定
1、本协议以上内容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确认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情形。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签字) 乙 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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