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主体结构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项目范围及监理人员设置监理细则
主体结构工程项目监理的主要职责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方面进行监控,以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监理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施工前期工作的监理:包括招投标策划和组织、设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监理。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的监理。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保修等方面的监理。
监理人员的设置应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小型工程可以由一名监理工程师负责,中型工程可以由1-2名监理工程师负责,大型工程应该安排2名以上的监理工程师,其中一名应
为高级工程师或者教授级专家。
二、监理任务和监督内容
(一)施工前期工作的监理任务
1. 对招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等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
2. 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建筑法律法规。
3. 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可行。
4. 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工程施工资质等要求。
5. 对施工图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
1. 按照要求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按照工程质量控制计划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 按照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按期完工。
4. 按照现场施工安全计划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5. 对工程变更、应急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任务
1. 对各项竣工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2. 对工程安全状况、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3. 对工程保修、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进行评价。
4. 对竣工结算价款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三、监理工作的报告和记录
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编制监理工作内容的报告和记录。监理报告应当包括监理目标、监理情况、评价分析等方面。监理记录包括施工现场监理记录、质量检查记录、
专项监理记录以及重要问题记录等方面。
四、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义务
监理工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应当保持独立自主,勇于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进行指责和批评。监理工程师还应当认真对待监理工作,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透明公开,依法依规开展监理工作。
总之,主体结构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加强安全监管和合理控制造价具有重要作用。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的达到预期要求。同时,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