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要点(详细全面)
一、《人员调配制度》要点:
3、监理机构人数、人员资质专业配套必须满足政府和公司要求;
4、调配后的监理机构人员书面报业主和通知承包商;
5、总监调配必须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二、《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
1、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项目总监两周内主持编写完成监理规划,报总工办审核签章;
2、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写细则、参数;
3、监理细则在进场后即开始组织编写,二十一日内完成;
4、设计文件技术参数在领取设计图纸后二十五日内完成;
5、监理工作技术参数按照范本编写,进场后三十日内完成;
6、每周编写一期《监理通讯》。在例会前半天发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一份;
7、监理细则、参数须项目总监审核,监理通讯可由总监代表签发。
三、《〈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
1、《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后十五日内完成;
2、《工程管理配合细则》主要内容参见《〈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制度》;监理细则
3、《工程管理配合细则》完成后,需经业主、监理机构、施工单位三方会审通过,签字盖章确认;
4、与业主有施工合同的单位均应签认《工程管理配合细则》。
四、《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
1、项目总监制定详细的机构人员分工,报监理部、总工办备案;
2、批准后的《监理机构设置通知书》两天内报送业主、承包商;
3、监理机构成员岗位调整须报总工办备案;
4、监理机构组建后七天内,监理部根据工程规模、特点按规定配置办公设备;
5、监理部协助项目总监(或其代表)配齐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所需规范、标准及工程管理标准用表模板;
6、监理部提供监理机构设备、办公易耗品;
7、监理工作以预控为主,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须说到做到,做到记录到;
8、不得接受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任何津贴及不适当的宴请;
9、监理机构须爱护使用办公物品,现场办公物品不得外借;
10、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每周制定一周工作计划。
五、《工程会议制度》要点:
1、开工前,监理部负责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监理机构会议;
2、签发《开工令》前,建设单位或项目总监主持召开开工预备会议;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每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
4、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5、项目监理机构每日8时召开晨会,并填写《晨会记录表》;
6、建设单位或项目总监主持召开工程验收会议;
7、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审核。会议纪要的签发时间不得迟于会议后一个工作日;
8、其它事项参见《工程会议管理制度》。
六、《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监理人员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实施质量、安全旁站监理,填写《旁站记录表》
2、监理人员每日上、下午各巡查一次。每天巡查时间不少于三个小时
3、监理人员每天填写《巡视检查监理记录表》,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阅《巡视检查监理记录表》,并于次日晨会通报;
4、其它事项参见《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制度》;
5、具体旁站要求详见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实行施工旁站监理的通知》。
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项目总体预控计划,进驻工地后一个月内完成;
2、监理人员每月25日前拿出下月的预控工作计划;
3、预控范围:合法性、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协调;
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拟制预控函件,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签发;
5、预控函件事前发出。
七、《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
1、签证类:合同内经济签证、合同外经济签证、工期签证、技术签证;
2、签证依据明确、各项前提条件均需满足、附加资料完备;
3、每月3日前,监理机构将《签证汇总表》报业主、公司,发送承包商。所有技术签证上交公司;
4、签证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合同及《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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