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老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
兰州路新建雨水管渠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细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审 核:
编 制:
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庆阳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9年4月

一、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1、工程名称: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老城区内涝综合整治项目-
兰州路(长庆大道-红杏山庄下塬排放口)新建雨水管渠工程
2、工程地点:庆阳市西峰区
3、参建各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庆阳中建陇浩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甘肃省建设监理责任有限公司
4、工程特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将原有合流制、分流制混乱的兰州路排水系统进行梳理改建,将新建与现有雨水管道系统结合,完善兰州路的雨水管网系统。满足工程范围内雨水管道的设计标准及城市内涝30年一遇防治标准。
本次管道系统按照设计内容分为:
兰州路西段(长庆大道大道—董志塬大道)、兰州路东段(北京大道—红杏山庄下塬排放口)。其中,董志塬大道—北京大道段利用现状雨水管道。
4.1在兰州路西段(长庆大道—岐黄大道)建设雨水管道系统,按照道路双侧布管设计,北侧雨水管道由西向东于董志塬大道路口接入兰州路现状DN1200雨水管道。南侧雨水管道在兰州路与岐黄大道路口向南接入岐黄大道雨水管道。
4.2兰州路东段(北京大道—红杏山庄下塬排放口),本段现状雨水管道为DN600~DN1800,双侧布管,雨水管道布设于道路两侧绿化带下,现状雨水管道可满足道路雨水及道路两侧雨水收集,未考虑转输流量,本次雨水工程在兰州路东段设置雨水干管,主要负责收集育才路以南、兰州路以北雨水。本段管道主要负责转输流量,不负责道路雨水收集,本次无配套雨水口及预留支管等设施。
4.3兰州路至下塬管道,兰州路雨水管道在K4+840桩号处向南接入红杏山庄下塬管道。
4.4兰州路西段(长庆大道-岐黄大道)原有管道为合流制管道,本次雨水口破损淤积严重,本次设计对原有雨水口进行废弃填充处理。北京大道以东现状雨水管道及配套雨水口建设时间较短,运行状况较好,本次设计不做改变,只建设雨水干管。
雨水管道按满流计算,坡度为7‰~13‰,流速为1.88~4.49m/s。
二、监理依据
1、本工程监理规划;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18」37号);
3、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本项目施工专项方案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
1、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对专项方案作针对性的修改和深化,完善后报监理部审查。
3、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5、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
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7、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立即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具体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详见《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四、监理工作流程
1、监理监控运行程序
1.1现场项目机构组建,向建设方提交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监理规划,明确机构内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1.2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随着工程进展,不断完成各专业(各专项)监理细则,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监控内容;
1.3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网络、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4审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文明防护费用的使用计划安排及落实情况;
1.5在施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自检,并定期向监理报告的基础上,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承包单位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复查;
1.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发工程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1.7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归档工作。
2、监理工作流程
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检查安全管理网络、技术
交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
全人员落实情况及专项施工方案
定期安全检查
监理发安全整改
通 知 单
有无不安全因素?
    有
   
承包单位整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