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事务所安全监理细则
一、前言
为提高监理工作的安全水平,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 并规范监理业务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事务所安全监理基本要求
1.监理人员必须服从项目总监理的安全工作指挥,配合施工方下发的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当发现施工方存在违反安全规定行为时,必须及时向总监理报告。
3.监理人员使用安全绳、安全帽、防护鞋等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要求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
4.监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监理工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积极配合工地进行处理,确
保工地的安全环境。
三、监理事务所安全监理指导原则
5.监理人员应在开展监理工作前审核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规划文件及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方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审核。
6.项目监理过程中,每个监理员应随时关注现场工作情况,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需及时劝阻并报告总监理。
7.在施工现场,需现场检查施工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施工方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
8.实行先行赔偿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方进行相应的和赔偿,以遏制不合法违规行为。
9.在监理工作的整个过程中,重要的安全问题要特别关注,必须严格落实监理责任,确保项目安全。
四、监理事务所安全监理评价原则
10.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优异的施工方,应予以表扬,并加强协调合作。
11.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施工方,应当严肃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相应的处罚和后续监督。
12.对于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问题,应当及时给出改进方案,并与施工方、总监理、业主协调,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结论
作为专业的监理事务所,安全监理是其重要的职责之一,合理安排安全监理工作,对确保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细则所规定的基本要求、指导原则和评价原则,将为监理事务所更好的开展安全监理事业提供明确的指引和保障。监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