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房建)
监理实施细则(房建)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与范围
本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的目的是规范房建工程监理的实施,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本细则适用于房建工程监理的所有阶段和相关程序。
1.2 定义与缩写
1.2.2 委托人:指委托监理机构开展监理活动的建设单位。
1.2.3 监理机构:指被委托对房建工程进行监理的专业机构。
1.2.4 承建方:指被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房建工程施工的企业或个人。
1.2.5 施工单位:指负责工程施工的企业或个人。
1.2.6 监理合同:指监理机构与委托人签订的明确双方权益与义务的合同。
1.2.7 工程质量:指工程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符合强制性标准、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的能力。
1.2.8 安全生产: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措施的规划与管理。
1.2.9 进度管理:指监理机构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合理规划和跟踪,确保工程按计划按时完成。
1.3 监理机构的职责
1.3.1 对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
1.3.2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1.3.3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实施,确保工地安全。
1.3.4 监督工程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进度延误的问题。
1.3.5 对工程款项支付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进度及质量要求的完成工作后,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第二章监理前准备
2.1 监理机构的申请
2.1.1 监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提出监理申请,包括监理机构的资质证明、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等。
2.1.2 建设单位对监理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合格的监理机构中进行选择,并签订监理合同。
2.2 监理计划编制
2.2.1 监理机构根据委托人和施工方的要求,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阶段、监理频次和重点工作内容。
2.2.2 监理计划应包括监理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力资源安排、监理资源安排等。
2.2.3 监理计划应在施工前提前提交委托人,并经过确认。
第三章施工监理
3.1 施工前准备
3.1.1 监理机构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对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1.2 监理机构对施工方提交的施工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其质量进行评估。
3.1.3 监理机构组织召开施工前技术交底会,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工期进度安排。
3.2 施工中监理
3.2.1 监理机构对施工方的施工作业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场地的安全。
3.2.2 监理机构对施工方提交的关键节点的质量检测数据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3.2.3 监理机构定期组织施工方和设计方的技术交底会,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3.2.4 监理机构对施工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及时提醒施工方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3.3 施工结束验收
3.3.1 监理机构对施工方提交的竣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并与设计方进行调整和补充。
3.3.2 监理机构组织施工方和设计方进行竣工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和施工结果符合要求。
3.3.3 监理机构对施工方提出的整改和修复意见进行检查和复核,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3.4 监理机构制定竣工报告,汇总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第四章监理报告和总结
4.1 监理报告编制
4.1.1 监理机构根据监理阶段的工作情况,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活动的过程、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等。
4.1.2 监理报告应包括监理机构对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4.2 监理总结和经验总结
4.2.1 监理机构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监理总结,总结监理的工作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监理细则
4.2.2 监理机构对工程成功交付使用后,进行经验总结,为今后的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1、监理合同范本
2、监理计划模板
3、竣工报告模板
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建设单位:指拥有合法资格进行房建工程的单位。
2、施工单位:指负责实施房建工程施工的企业或个人。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