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有序、快速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全校师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应急机构。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我校成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各位副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对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向县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各相关各处依照职能指导师生做好各项工作。
2、分级管理。
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时,我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由县局部署实施。
②在必要时,由县局统一安排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县局领导同意后,部署学校实施。
三、停课依据
1、根据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预报,以下情况可以停课。
㈠台风
①台风橙预警信号。标准: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②台风红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㈡暴雨
暴雨红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指南:学校要停课,工厂要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㈢暴雪
暴雪红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指南:学校要停课,工厂要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㈣大风
大风橙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㈤严寒
严寒橙预警信号。标准: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达零下38℃以下。防御指南:人员尽量避免外出,幼儿园、学校停课。
2、应急领导小组可针对其它极端恶劣天气,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采取停课措施。
四、应急措施
济南暴雪中小学停课(一)停课应急措施
1、正常教学时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停课的,由县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课的时间和复课时间,提出相关要求。
2、学校要及时将停课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并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3、学校按照县局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课和复课。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课的,必须报告县局,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复课。
4、停课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课后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停考应急措施
1、考试期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暂停考试的,由县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考的时间和复考时间,提出相关要求。
2、学校要及时将停考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
3、学校按照县局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考和复考。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考的,必须报县局,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复考。
4、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由学校对复考做出具体安排。
5、考试科目属于县统考的,由县组织考试的部门重新调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以及阅卷等相关事项,并及时通知。学校不能随意更改统考科目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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