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做自己的主人每个企业都有安全第一责任人,但对于员工个人而言,他们的人身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自己。作为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人,员工有权利保证自身生产工作的安全性。他们可以在现场作业时,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并分析判断工作现场的安全环境,了解危险因素并掌握应急措施。员工还有权利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批评、检举、控告,调遣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
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还需要肩负起应尽的义务。员工应该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用头脑研判、判断、思考,正确处理各种安全生产工作。他们需要摒弃形式主义,突出强调实际操作。只有真正重视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才能掌控自己的灵性安危。
在安全方面,员工需要进行投入,包括智力、知识、经验、技能基本技能以及其他工具和工作条件的投入。他们可以通过各种培训方式掌握安全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业务发展技能和防控风险技能,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保障生产设备的健康水平。这些安全投入都将带来最好的安全回报。
最后,员工还需要对自己严格执行标准化管理。在作业单元上,他们需要严格规定操作程序、动作要领,并在执行过程中做到“四个凡事”,即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自我保安,成为自己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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