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放射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化学品、疫苗、以及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
注:1、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药品包括:戒毒药品、试生产新药。和临时通知不允许销售的药品。
2、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必须要经过药监局特殊批准。
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名单
本名单主要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布的相关目录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麻醉药品
1. 2.二氢3.地芬诺酯 4. 5. 6.7.阿片8. 9.哌替啶 10.瑞11. 12.布桂嗪 13.可待因 14.复方樟脑酊 15.右
一、麻醉药品
1. 2.二氢3.地芬诺酯 4. 5. 6.7.阿片8. 9.哌替啶 10.瑞11. 12.布桂嗪 13.可待因 14.复方樟脑酊 15.右
丙氧芬 16.双氢可待因 17.乙基 18.福尔可定 注: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
1. 2.3.马吲哚4. 5.司可 6.
注: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除非另有规定)
三、终止妊娠药品
1.米非司酮(用于紧急避孕的除外)2.卡前列素 3.卡前列甲酯 4.米索前列醇5.天花粉蛋白 6.芫花萜
药品销售四、蛋白同化制剂
1. 4,6雄二烯-3-酮* 2. 雄烯二醇 3.雄烯二酮* 4.雄烯二醇异构体5.雄-4-烯-3α, 17β-二醇* 6.雄-4-烯-3β, 17α-二醇*7.雄-5-烯-3α, 17α-二醇* 8.雄-5-烯-3α, 17β-二醇* 9.雄-5-烯-3b, 17a-二醇*10.雄-4-烯二醇(雄-4-烯-3b,17b-二醇)*11.雄烯二醇异构体12.阿法雄烷二醇13.倍他雄烷二醇异构体14.雄烷二醇异构体15.倍他雄烷二醇 16. 勃拉睾酮(双甲睾酮) 17. 勃地酮(宝丹酮)18. 1,4-雄二烯-3,17-二酮*19. 卡普睾酮 20.克仑特罗 21.氯司替勃(氯斯太宝)22.达那唑23.脱氢氯甲基睾酮*24.雄-1-烯-3,17-二酮* 2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
1. 2.3.马吲哚4. 5.司可 6.
注: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单方制剂(除非另有规定)
三、终止妊娠药品
1.米非司酮(用于紧急避孕的除外)2.卡前列素 3.卡前列甲酯 4.米索前列醇5.天花粉蛋白 6.芫花萜
药品销售四、蛋白同化制剂
1. 4,6雄二烯-3-酮* 2. 雄烯二醇 3.雄烯二酮* 4.雄烯二醇异构体5.雄-4-烯-3α, 17β-二醇* 6.雄-4-烯-3β, 17α-二醇*7.雄-5-烯-3α, 17α-二醇* 8.雄-5-烯-3α, 17β-二醇* 9.雄-5-烯-3b, 17a-二醇*10.雄-4-烯二醇(雄-4-烯-3b,17b-二醇)*11.雄烯二醇异构体12.阿法雄烷二醇13.倍他雄烷二醇异构体14.雄烷二醇异构体15.倍他雄烷二醇 16. 勃拉睾酮(双甲睾酮) 17. 勃地酮(宝丹酮)18. 1,4-雄二烯-3,17-二酮*19. 卡普睾酮 20.克仑特罗 21.氯司替勃(氯斯太宝)22.达那唑23.脱氢氯甲基睾酮*24.雄-1-烯-3,17-二酮* 2
5.雄烯二醇 26.普拉雄酮* 27.双氢睾酮 28.屈他雄酮(羟甲雄酮)29. 5α-雄烷-3β,17β-二醇*30. 表双氢睾酮)31.乙烯雌醇32. 氟甲睾酮 33.甲酰勃龙(醛甲宝龙)34.呋咱甲氢龙(夫拉扎勃)35.孕三烯酮36. 18a-高-17β羟基雌甾-4-烯-3-酮37. 4-羟基睾酮38. 4-羟基诺龙39. 3a-羟基-5a-雄烷-17-酮* 40. 3b-羟基-5a-雄烷-17-酮* 41.美雄诺龙 42. 美睾酮 43.美雄酮44. 17α-甲基-17β-羟基雌-4,9(10)-二烯-3-酮*45. 17α-甲基-17β-羟基雌-4,9,11-三烯-3-酮* 46.美替诺龙47.美雄醇 48.甲睾酮 49. 米勃龙* 50.诺龙 51.19-去甲雄烯二醇* 52. 19-去甲雄烯二酮* 53.去甲雄酮54.诺勃酮(双乙基诺龙)55.诺司替勃 56.诺乙雄龙(乙基诺龙)57.19-去甲本胆烷醇酮* 58.羟勃龙(氧宝龙)59. 氧雄龙(氧甲氢龙)60.羟甲睾酮 61.羟甲烯龙 62.奎勃龙 63. 司坦唑醇64.司腾勃龙(2-甲基5α-雄-1烯-3-酮-17β羟基)65.1-睾酮66.睾酮 67.四氢孕三烯酮68.勃龙(追宝龙)69.折仑诺 70.齐帕特罗
注:1.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及光学异构体;
2.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原料药及单方制剂;
3.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酯、醚及光学异构体;
4.括号内中文名为参考译名,带*为暂译名。
注:1.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及光学异构体;
2.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原料药及单方制剂;
3.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酯、醚及光学异构体;
4.括号内中文名为参考译名,带*为暂译名。
五、肽类激素品种
1.促红细胞生成素 2.生长激素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3.绒促性素 4.生长因子素 5. 垂体促性素* 6.促皮质素
注:1.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及光学异构体;
2.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原料药及单方制剂;
3.带*为暂译名。
六、药品类易化学品
1.2.3.4.、伪、消旋、、甲基、、粉等类物质。
注:1. 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2.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七、放射品
指用于医学诊断或含有放射性核素的药品和制品,包括用于制备放射品的放射性核素发生器和非放射盒、永久植入体内的放射性制品及体外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
1.促红细胞生成素 2.生长激素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3.绒促性素 4.生长因子素 5. 垂体促性素* 6.促皮质素
注:1.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及光学异构体;
2.目录所列物质包括其原料药及单方制剂;
3.带*为暂译名。
六、药品类易化学品
1.2.3.4.、伪、消旋、、甲基、、粉等类物质。
注:1. 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2.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七、放射品
指用于医学诊断或含有放射性核素的药品和制品,包括用于制备放射品的放射性核素发生器和非放射盒、永久植入体内的放射性制品及体外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
八、疫苗
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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