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塞的长诗《仙后》
卷一,第一章
一位高贵的骑士策马在平原上奔驰。他身披坚厚的甲胄,手持盾牌,上边有累累伤痕,那是血腥的战场上留下的“残酷的痕迹(cruell markes)。尽管身披战甲,这位骑士从未亲临战场挥舞过兵刃,他跨下的骏马愤怒的咆哮着,口吐白沫,虽套着嚼子,但似乎并不愿对骑士惟命是从。因为这位英勇的骑士端庄的坐于马上,但已做好了与敌相遇拚杀一场恶战到底的准备。
这位骑士胸前佩带着一个血红的十字架,那是对上帝缅怀的表示;之所以佩带这个饰物(badge),就是为了这种表示。而且,不论生死,他都对上帝顶礼膜拜。他的盾牌上边也同样有一个十字架,那标志着他在上帝帮助下可以获得至高无上的希望。因此,不论是行动上还是表达上,他都是一样忠诚真挚。不过,他此时神情(cheere=expression)十分凝重,尽管他无所畏惧,别人对他十分敬畏。
他将出发进行一次伟大的冒险,这是仙国最为伟大的高尚的女王格劳瑞安娜(Gloriana)命他做的,既可以使他赢得荣誉,又可以使他得到仙后的恩宠,而这是所有的人世中的东西中他最为渴望得到的。他越是骑马前行,越是渴望在战场上无畏的证明他压倒对手的力量,体验他学得的新的竞技手段,那是制服他的对手、可怕而又严酷的“恶龙”的手段。
那是一位骑着比雪还白的驴子的娇美女士。这位女士尽管更为雪白纯洁,但她的面部却遮掩在面纱之下,而且有许多皱褶,压的很低;她整个身体批裹着黑长袍(stole),就象是一个悲痛欲绝的人。她坐在低矮的驴子上,面带悲伤,心情沉重,缓缓向前行进,似乎心中隐藏着什么焦虑。她旁边是一只奶白的羊羔,她用一条皮带牵着。
subjection她纯洁天真、如同那只羊羔(耶稣),她的祖先是古代的国王王后,所以属贵族血统。而在古代,她祖先的权力范围从东岸延伸到西岸,整个世界都处于他们统治之下,俯首听命(subjection),直到那个凶残的恶魔(infernall feend=infernal fiend)以邪恶肮脏的(foule uprore)摧毁了他们的王国,并将他们驱逐。为了复仇,她才从远方把这位骑士召来。
她后边很远有一位侏儒,远远落在后边,是因为背上负荷着她所用之物,疲惫不堪。就在他们向前行进时,忽然阴云密布,朱庇特一怒之下使可憎的暴雨倾注而下,溢满大地,地上每一个生灵都只好设法避雨。而骑士与这位女士也自然要一容身之处躲过大雨。
他们急不可耐要寻一避雨处,在不远的地方看到了林荫浓郁的林子。那里,树木挺拔,拥有夏日的高岸俊美,而且林子四下幅员极大,可以遮掩开天下的阳光,浓荫也不是强烈的阳光能穿透的。所以,这里有遮挡住狂烈的暴雨的条件。更何况其中到处都是宽阔的路径,是人常来之处,而且通向很远的地方。既然这里是很好的避雨处,他们就快步进入了林子。
2009-03-01 13:43
斯宾塞的长诗《仙后》[照片4·9]
埃德蒙·斯宾塞
1552年,埃德蒙·斯宾塞出生于伦敦一个贫寒的布商之家,有一种说法他的父亲就是个织布工人。当他还是个孩童时,他就对古典诗文产生极大的兴趣。他中学时的校长是很有名气的学者理查德·马卡斯特,他竭力倡导戏剧、音乐、足球,强调英语和其他文字一样可以成为伟大的诗歌工具,这对于小斯宾塞来说可以说受益非浅。中学毕业后作为减费生进入剑桥大学学习,在剑桥期间,斯宾塞的诗学才华开始显露,写出了《爱与美的赞歌》,而且学习了除英语外的拉丁语、法语和意大利语,甚至已经能翻译彼得拉克的著作,四年后斯宾塞获得学士学位,又三年后的1576年获得硕士学位。
1578年,斯宾塞成为伊丽莎白一世的宠臣莱斯特伯爵的侍从,并在伯爵家里结识了伯爵外甥锡德尼,共同的志向和才华使他们走到一起,结成诗社。1579年,斯宾塞开始着手写《仙后》,并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牧人月历》,从此宣告了英国一流诗人的诞生。1580年,他被任命为爱尔兰地方长官的秘书,他的大部分人生也是在这里度过的。1590年,《仙后》的头三卷付梓问世,但除了因此得到每年50 磅的薪水外,他为伊丽莎白女王效忠的愿望依然落空。1594年,斯宾塞结婚并生儿育女,《婚后曲》和《婚前曲》等相继完成,《仙后》的后三卷也于1596年出版。不料1597年爱尔兰的起义军烧毁
了他居住的城堡,他被迫逃回伦敦,两年后在忧郁中去世,由一个伯爵出资将斯宾塞葬在西敏寺教堂,长眠在乔叟的墓旁。
斯宾塞所处的时代可谓生其逢时,16世纪英国诗歌的勃勃生机,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兴盛,
更由于古典文化的研究热潮,熏陶和滋养了年轻的斯宾塞,他的早期作品有明显的模仿味道。1579年,27岁的斯宾塞第一部诗作《牧人月历》发表,诗集是仿照罗马诗人维吉尔和文艺复兴时意大利和法国的牧歌而写成。所谓牧歌原指牧人在放牧时唱的歌,后扩展为在自然的、田园式的环境中唱的歌曲。意大利和法国都有广阔的牧场,特别是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更有一望无际淡雅紫的熏衣草和终年温暖绚烂的阳光。《牧人月历》包括12首牧歌,是以一年的十二个月为标题,每个月都有特定的农业活动、娱乐、宗教节日、相应星座和季节特征,《牧人月历》将这些因素串联成一个诺大的背景,以展示出广阔宇宙间的协调统一。12首牧歌又分成三组,即:“道德组歌”、“忧怨组歌”和“欢乐组歌”,诗集的形式除首尾外都用对话形式外,中心人物是作者的代言人科林·克劳特。
《牧人月历》以独特的视角折射了伊丽莎白时代的社会状态,涉及到爱情、宗教、文学、世俗习惯和道德。此诗集被后人评价为了解伊丽莎白时代的一面镜子。如“道德组歌”讨论的都是当时社会的焦点问题,其中“九月之歌”所反映的“圈地运动”引发的农民失去土地而流浪的现象最为突出,诗中写到农民因“圈地运动”而离开家园:
“宁愿受点损失离家出走,
也不愿意最后一无所有。”①
而昔日充满温馨的乡村如今已经变成凄惨冷落:
“为此,如果你在附近转游,
你几乎看不到烟囱冒烟。”②
对于英国社会的种种不公平现象,斯宾塞借用动物形象地说明其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如剥削者的贪婪如同“粗壮的公牛”,它为了压榨和骗取贫穷的农民,“甚至到舔食他人胡须上的油脂”的程度。斯宾塞虽然用牧歌的形式,但明显牧歌依旧、田园不再,作者的不平与愤怒使牧歌成为怨曲。作者指责“这个世界太不公平”,对此是忍耐还是反抗?诗中的两个人意见不一,这也恰恰是英国现实社会中两种不同的态度。对斯宾塞——社会各阶层欢欣悲哀的记录者——来说,他要为众生百姓提供可以更好活着的种种可能,而这可能是从王公
贵族武士那里获得的。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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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Edwin Greenlaw and others,des. The Works of Edmund Spenser:A Variorum Edition,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②Edwin Greenlaw and others,des. The Works of Edmund Spenser:A Variorum Edition,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49:The shepherd
Calendar,“September”:L132-133。)
③“It argues that for Spenser, the manipulation of secrets as secretary to various people provided a strategy for self-promotion and a means of measuring his distance from royal and aristocratic power.”(Spenser’s Secret Career, by Richard Rambuss Published by Cambridge Univ Pr, March 1993.)
在“欢乐组歌”中则反映的是英国另一个尖锐的社会政治问题,即女王的婚姻,伊丽莎白女王一直没有合适的结婚对象。1572年英法终于联盟,法国王子阿朗松得到了女王的青睐,尽管他只有女王一半的年纪,但仍然具有惊人的魅力,到1579年时,女王是否与法国的王子结合在当时已经成为关系到王室地位、国家稳定和民族统一的关键问题,在包括锡德尼等知名人士的一片反对声中,伊丽莎白女王尽管已经年近半百,但最后还是理智战胜感情,放弃了这桩婚姻,并终身未嫁。在斯宾塞的诗中,他借用一个叫做伊丽娅牧羊女王,全力表达了他希望伊丽莎白为了国家仿效古犹太王所罗门,做一个牺牲个
人幸福献身于国家的君主。他用美丽的语言描述伊丽娅的完美的“童贞”:
“首先,她是童贞的化身:
处女之花,愿她开放永久,
高贵而端庄,
她是辛瑞克丝之女,完美无暇。”①
应当说这一比喻的指向很明显,斯宾塞的观点和锡德尼等很多人一样,希望用女王的童贞状态来保持国家的和平与繁荣,而女王如果一意孤行,那么国家因此而陷入的困境是不难想象的。由此可见作者忧国忧民的心情,《牧人月历》也因此而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
斯宾塞在十四行诗的诗体上有所创新,其代表作是1595年的诗组《爱情小诗》,它包括了89首优美的诗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Edwin Greenlaw and others,des. The Works of Edmund Spenser: A Variorum Edition,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49:The shepherd Calendar,“April”pp.48-50
在第75首中,他这样写到:
“有一天我把她的名字写在沙滩上,
大浪冲来就把它洗掉。
我把她的名字再一次写上,
潮水又使我的辛苦成为徒劳。
“妄想者”,她说,“何必空把心操,
想叫一个必朽的人变成不朽!
我知道我将腐烂如秋草,
我的名字也将化为乌有。“
“不会”,我说,“让卑劣者费劲计谋
而仍归一死,你却会声名长存,
因为我的诗笔会使你的品德永留,
还会在天上书写你的荣名。
死亡虽能把全世界征服,
我们的爱情却会使生命不枯。“①
斯宾塞的诗体现出文艺复兴时期的新观念,用诗笔使爱人永恒。诚然,斯宾塞的代表作是呕心沥血、几经删改的长诗—《仙后》。[照片4·10]
《仙后》插图
①王佐良、何其莘《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文学史》,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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