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医疗机构增设中医科标准
一、场地和设施要求
1. 独立设置中医科,并有明确的标识。
2. 中医科诊疗区域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 设置至少1个中医诊室、1个中医室和1个中药房。
4. 中医诊室应当具备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并设置诊疗桌、椅、脉枕、中医诊疗仪器等设施。
5. 中医室应当设置床、椅、器具等设施。
6. 中药房应当设置中药柜、药架、药匙、药斗等设施,并保证中药饮片质量。
二、人员配置要求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 至少有1名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且为主执业机构在本机构的中医类别医师。
2. 中医科医师应当具备3年以上中医临床工作经验。
3. 配备适量的护理人员,负责中医科的护理工作。
4. 配备适量的药剂人员,负责中药房的管理和中药制备工作。
三、诊疗服务要求
1. 开展至少3类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如针灸、推拿、拔罐、刮痧、中药煎剂等。
2. 提供中药饮片处方和中药煎剂制备服务。
3. 开展中医诊断和,提供中医咨询服务。
4. 结合现代医学技术,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
四、管理制度要求
1. 制定中医科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诊疗安全。
2. 建立中医科医师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医师业务水平。
3. 建立中药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中药饮片质量。
4. 建立健全中医科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书写。
五、质量控制要求
1. 中医科诊疗服务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定期对中医科医师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诊疗水平。
3. 加强对中药房的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合格。
4. 定期对中医科诊疗服务进行质量评价和监督。
综上所述,一级医疗机构增设中医科需要满足场地、设施、人员、诊疗服务、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和标准,才能保证中医科的正常运行和诊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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