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医疗机构病历是记录患者就诊情况、诊断结果和医疗处理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评估、医疗纠纷的处理以及科学研究等具有重要作用。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提高病历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卫生部特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要求
1.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病历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 病历应以患者为中心,全面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主诉、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等内容,并及时更新和保存。
3. 病历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患者的就诊情况,不得有篡改、伪造或删除的行为。
4. 病历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和记录格式,确保易读性和一致性。
三、病历书写规范
1. 病历书写应使用黑或蓝水性笔或钢笔,不得使用红或铅笔。
2. 病历纸应使用医疗机构统一规格的标准病历纸,不得使用复印纸或其他非正式文件。
3. 病历应按照固定的顺序填写,确保上一次就诊记录连续性和下一次就诊记录的衔接性。
    例:患者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等)-> 就诊日期和时间 -> 主诉 -> 现病史 -> 既往病史 -> 体格检查 -> 辅助检查 -> 诊断 -> -> 处方 -> 医生签名。
4. 病历应使用工整、清晰的印刷体或草书,不得使用花体字或其他难以辨认的字体。
5. 病历中的缩写词应明确,并在病历上作简要解释。
四、病历管理流程
1. 窗口接诊:医务人员应主动向患者询问病情,并填写患者基本信息和主诉。
2. 医生问诊:医生应细致询问患者的病情,并记录现病史、既往病史等内容。
3. 体格检查:医生应进行规范的体格检查,包括触诊、听诊、视诊、询问等,并记录在病
历中。
4. 辅助检查:医生根据需要,安排相应的辅助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5. 诊断与: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做出准确的诊断,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并将诊断和措施记录在病历中。
6. 病历归档:病历应按照医疗机构制定的规定流程进行归档,并妥善保存。
五、病历保存要求
1. 纸质病历:医疗机构应为纸质病历提供安全、干燥、无灰尘的存储环境,防止日晒、潮湿、虫蚀等损坏。病历应进行分类、编号保存,并建立健全的借阅和归还制度。
2. 电子病历: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稳定的电子病历系统,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确保病历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病历应备份存储,确保数据不受损丢失。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六、病历保密要求
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确保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医务人员在病历管理过程中应严守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披露患者病历信息。
3. 医务人员离岗或离职时,应交接相关工作,包括病历管理工作,确保患者信息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七、监督与执法
卫生部及其下属机构将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反病历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病历管理工作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对于管理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导致的责任事故,医疗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病历质量,保护患者的权益,并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只有规范的病历管理,才能为医疗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