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第7-8期政策导航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带队建
青教综〔2020〕112号
各市州教育局、团委、少工委,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
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带队建”的重要要求,根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19〕13号),现就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共青团十八大精神和全省教育大会、共青团青海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带队建,着力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为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主要任务(一)坚持各级教育部门和团委党建带团建带队建1.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要进一步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4〕18号)等各级党委下发的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文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纳入中小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党组织年读高中目标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把少先队工作作为单列督导、考核内容,重点督导学校少代会的召开、少工委的建设、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的落实、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培训、参评职称等,具体内容要占教育部门督导、评估内容的10%。少先队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党组织
大队辅导员和党组织重要负责同志不得评优评先。2.夯实各级团委全团带队职责。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各级团委要按照“全团带队”的要求,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团的工作总体规划,把少先队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基层团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少先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少先队工作,每季度听取1至2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及时协调团的各条战线帮助、支持少先队推动工作、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联系服务少先队辅导员的制度机制。要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团干部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人才培养体系,将少先队工作作为团干部培训课程的重要内容。要大幅度提高少先队工作在各级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中的分值和权重。要推动本地区财政单列少先队工作预算,未能单列的要在本级团委工作预算中明确列支,原则上不低于本级团委年度预算安排的25%。将各级团组织团费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比例从10%提高到20%。在各级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常委人选和表彰评优名额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少先队辅导员代表。3.加强党组织对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管理。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党务干部培训和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课程,强化学校党政负责同志抓少先队工作的意识。学校大队辅导员聘任时,要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加强对人选的政治考察,要按照中小学中层干部配备管理,工作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大队和中队辅导员,应列入教育系统和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序列。将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纳入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行列,经过培训合格后,兼任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加大对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力度,整合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培训资源,对学校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每3年轮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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