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名句解读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1、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一 费尔巴哈的提纲111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为什么说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是直观的唯物主义.
    这是马克思在《提纲》第一条里的论述。马克思这里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一切旧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在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上的根本区别。所谓“对象、现实、感性”都是一个含义,指实际存在的可感知的客观事物。“人的感性活动”指人的实践活动。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对客观事物“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里马克思指出了旧唯物主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的根本缺陷是脱离实践,看不到主体实践活动中的自觉能动性,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单纯看作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把自然界的事物看作是与人的实践活动无关
的在人的活动之外自在存在的单纯客体,主体只是像照相照镜子一样被动直观地反映客体。旧唯物主义只看到主客体之间单纯的反映与被反映的认识关系,看不到主体与客体之间更为根本的改造与被改造的实践关系,这就必然导致旧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消极被动直观的反映论,因而,旧唯物主义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人与自然、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
    马克思指出,当旧唯物主义忽视了主体的能动性时,唯心主义却发展了主体的自觉能动性。与旧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重视研究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能动作用,马克思充分肯定唯心主义哲学中所具有的积极合理因素。但是,马克思同时又指出,唯心主义只是“抽象地发展”人的能动性,“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所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是指客观的物质实践活动。这里马克思指出,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一样,脱离客观的物质实践活动,在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中,从另一个方面夸大了人的精神作用,把实践活动看成是主体纯粹的精神体验和精神修炼过程,只从人的纯粹精神活动理解主体的作用,把主体当作脱离物质实践活动的独立化的精神实体。因此,唯心主义同样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
    马克思这里分别指出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由于有一个共同的缺陷:脱离实践,都不
能正确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实际也就给我们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个问题上与一切旧哲学的根本区别,也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上的基本理论观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基本观点是:
    首先,二者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实践关系。实践关系是二者最基本的关系,人是在改造世界过程中去认识反映世界的。实践具有世界观的意义,正是人的实践活动使世界二重化,区分为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为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并在实践活动中使二者达到统一。
    其次,二者具有反映与被反映的认识关系。主体根据实践的需要,能动地反映客体,把握客体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主体在认识客体过程中,实现客体主体化,使客体向主体转化,在主体观念中以概念和理论形式把握客体,并在把握客体的同时提升主体的能力。
    再次,二者还具有价值关系。主体以什么样的客体作为自己认识和改造的对象,首先是实践的需要,最能满足主体实践活动需要的客体总是最先被主体认识和改造。但在主体实
践活动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水平,对不同客体以及同一客体的需要程度是不同的,因此,主客体的价值关系在实践活动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
最后,二者之间还具有审美关系。主体在认识和改造客体过程中会给人以美的享受,主体在成功地改造客体的同时,往往会使自身产生巨大的成就感,带来身心的愉悦,带来人的精神上的陶冶和熏陶,并在实现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过程中享受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的和谐。
2、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二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及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验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
    马克思在《提纲》第一条中主要针对旧唯物主义脱离实践的缺陷,以批判的方式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在《提纲》第二条中,马克思则采取正面论证方式,提出了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第二条是对第一条的展开和深化。
    所谓“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指思维的内容与思维所反映的对象的关系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维能否反映对象及如何反映客观对象,这是人的认识能力及获得真理性认识的途径问题;二是思维内容是否符合对象,这是认识的检验标准问题。关于第一个方面,在哲学史上体现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关于第二个方面,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所有旧哲学都没有科学地解决真理的检验标准问题。
    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马克思这里提出了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这是哲学发展史上的革命性的突破。
    一切唯心主义都否认真理的客观标准,坚持主观标准。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一种是主张以是否对人有用为标准,凡是对人有用、能满足人的需要的就是真理,这是把真理范畴和价值范畴混淆起来,真理对人的实践活动发挥指导作用,但不能反过来认为凡是有用的都是真理。另一种是以圣人的意见和权威的意见为判断真理的标准,也还有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判定真理的标准。这些都是唯心主义的典型的主观标准论。
    旧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不同,坚持客观标准,主张直接以客观事物本身作为检验真理的
标准,认为凡是符合客观事物的认识都是真理性的认识。例如,费尔巴哈说:“只有通过感性直观(指客观事物——编者注)而确定自身,而修正自身的思维”。旧唯物主义主张在人的思维之外寻检验标准,坚持了真理检验标准的客观性,在基本方向上是正确的。但是旧唯物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缺陷是没有真正解决检验真理的机制问题,它不能解决外面的事物如何主动跑进人的头脑中来检验认识与对象的一致性问题。因为旧唯物主义不懂得实践,不能科学地解决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的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性所决定的。从真理本性看,真理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认识,所谓检验真理,就是寻能够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进行对照和验证,这是真理本性所要求的。从实践特点来看,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社会物质活动,实践既是人类特有的主观能动活动的过程,又是一种客观的物质活动过程,具有直接现实性,实践能够把主观认识转化为实践过程,通过实践的结果与认识进行验证,一般说来,当实践结果与人们预期的观点相符合相一致,就说明认识正确反映了客体本质和规律,具有真理性。这样,实践活动把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统一起来了,把人的认识的规律性和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统一起来了。马克思在探索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中,形成了科学的实践观,才在哲学发展史上第一次
科学地解决了真理的检验标准问题。
    马克思接着指出:“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此岸性”,这里是借用康德的术语。康德把世界分为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只能认识表象世界,它处于人的认识可以达到的此岸,而自在之物的本质处于认识的彼岸,是人的认识达不到的。马克思这里“思维的此岸性”指人们能够通过实践活动,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把握客观规律,现实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从而批判了康德的不可知论。
    最后,马克思特别强调指出,:“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经院哲学的本义是指欧洲中世纪在教会的学院中所讲的基督教哲学。其特点是把哲学沦为宗教神学的工具,为基督教的教义作烦琐的哲学论证。哲学家们围绕宗教经典,引经据典,争论不休。如:“天堂里的玫瑰花究竟有没有刺?”、“圣母玛利亚究竟是不是处女?”、“上帝能不能创造出它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等等。后来人们就把脱离实际,引经据典、咬文嚼字、钻牛角尖的学风叫做经院哲学,又叫烦琐哲学。马克思这里讲的“经院哲学”就是从引申义上使用的,意思是说,如果离开实践来争论思维的真理性,就像经院哲学一样,是毫无意义,无法证实的问题。
3、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著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三222
   “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三条  怎么样理解实践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基础
     马克思在《提纲》第三条主要阐述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马克思这里在批判旧唯物主义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环境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基础上,着重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与环境相互关系的思想。
    所谓“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是指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霍尔巴赫当然也包括19世纪德国的费尔巴哈在内所主张的环境决定论的思想。爱尔维修等人针对法国一些唯心主义者宣扬的“人具有先天观念”的错误观点,指出人及其思想观念是环境的产物,这里的
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环境。但爱尔维修等人认为,自然环境只是人的思想观念形成和变化的客观前提,并不直接使人变好或变坏,使人变好变坏变恶变善的是社会环境,好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教育制度,会使人变好变善,而如果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和教育制度不好,则会使人变坏变恶。所以社会环境对人的精神面貌和伦理道德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同时爱尔维修等人又认为社会环境不是天然存在的,是由人创造出来的,究竟谁对社会环境的形成起着决定作用呢?不是普通的芸芸众生,而是天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教育家,这些天才人物的意志决定并塑造着理想的社会环境,普通大众就只能被动地由社会环境所决定。这样旧唯物主义者就陷入了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马克思批判指出:“这种学说必然把人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