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的性质特点及
 
公文批复格式:
 
批 复
 
一.批复的性质和特点
批复的特点 
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答复性公文,具有权威性.针对性和指示性等特点:1.权威性.批复发自上级机关,代表着上级机关的权力和意志,对请示事项的单位有约束力,特别是那些关于重要事项或问题的批复,常常具有明显的法规作用.
 
2.针对性.凡是批复,必须是针对下级机关请示事项而发,内容单纯,针对性强.
 
3.指示性.批复的目的是指导下级机关的工作,因此批复在表明态度以后,还应当概括地说明方针.政策以及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二.批复的写作
 
一.批复的概念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其制作和应用一般以下级的 请示 为条件.
当下级机关的工作涉及到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报请上级机关审核批准时;当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章可循,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明
 
确指 示时;当下级机关遇到无法解决的具体困难,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指导帮助时;当下级机关对现行方针政策.法规等有疑问,报请上级机关予以解答说明时;以及当下级机关因重大问题有意见分歧,报请上级机关裁决时,上级机关都应该用 批复 予以答复.除此之外,有时 批复 还被用来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批复的特点
 
1.针对性.批复的针对性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批复必须针对请示机关行文,而对非请示机关不产生直接影响;二是批复的内容必须针对请示事项,不涉及请示事项以外的内容.
 
2.回复性.批复的内容属于回复性的内容.因为批复的制作和应用是以下级机关的请示为条件,对上级机关来说是被动的发文,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上级机关就批复什么事项.并且,上级机关对请求事项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明确予以回答.
 
3.权威性.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求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它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办法,代表上级机关对问题的决策意见,对下级机关具有行政约束力.特别是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答复,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权威性.所以批复一经下发,下级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三.批复的分类
 
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批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审批性批复;一类是指示性批复.审批性批复主
要是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公务事宜,经审核后所作的指示性答复.比如关
 
于机构设臵.人事安排.项目设立.资金划拨等事项的审批.指示性批复主要是针对方针.政策性问题进行答复.这一类批复,不只是对请示机关提出请示事项的答复,而且批复的指示性内容,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另外,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批复,也属于指示性批复.
 
四.批复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批复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1.首部.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批复的标题有多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批复事项.行文对象和文种构成;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第四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批复的主送机关是指与批复相对应的请示发文机关.授权性的批复,主送机关应当是被授权发布施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下级机关.
 
2.正文.正文是批复的主体,其内容比较具体单一,层次构成相对固定.其中除授权性批复与一般批复的写法有所不同外,其他批复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1)开头.通过引叙来文以说明批复缘由.首先点明批复的下级机关并写明来文日期.标题和文
号,以交代批复的根据.
 
(2)主体.主要说明批复事项.应当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实际情况,针对 请示 的内容给予明确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或具体的指示,一般不进行议论.也有的批复,在批复事项后面概括提出希望和要求,进一步强调批复的主旨.
 
(3)结语.一般用 此复 特此批复 等习惯用语.
 
3.尾部.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署名写上批复机关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成文时间写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