ʌ市政府文件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改善
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2019年5月5日)
沪府规 2019 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㊁办㊁局:
为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郊区乡村成为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空间,打造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亮点和美丽上海的底,现就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㊁明确指导思想㊁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新
发展理念,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实上海2035总体规划,
实施«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节约集约土地资源,切实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不断增强农民众的获得感㊁幸福感㊁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让更多农民共享城镇化地区和农村集中居住社区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2.
加大支持力度.在农民集中居住规划空间和土地指标落实㊁市与区资金支持和项目融资等方面,加强政策聚焦.3.
落实主体责任.注重市㊁区统筹,落实各涉农区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区级工作的督促考核,形成市㊁区共同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合力.
美丽上海4.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形成对相对集中居住的合理预期,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民主决策程序,履行必要的契约承诺,切实保障农民实现宅基地权益的自主选择权;加强分类指导,把握好工作力度和节奏.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约5万户农民实现相对集中居住.推进重点为,高速公路㊁高铁㊁高压线沿线,生态敏感区,环境综合整治区,以及规划农村居民点范围外的分散居住户.
二㊁实施进城镇集中居住支持政策
(一)规划和土地
1.优化安置地块规划选址.各涉农区要优先保障农民集中安置用地,将安置地块优先布局在城镇化地区㊁大型居住社区和周边现状为建设用地的地块,安置地块要满足基本公共服务㊁交通和生活便利等条件,同时考虑安置区域的适度规模以降低配套成本.相关安置地块一旦锁定,纳入刚性管控,若涉
3 (201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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