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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怎么样中南大学奖学金制度
  篇一:中南大学本科生评优实施办法(中大学字〔20xx〕54号)
  中南大学本科生评优实施办法
  中大学字〔20xx〕54号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践行“知行合一、经世致用”的校训与“向善、求真、唯美、有容”的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一)班级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班级同学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且表现突出;
  (二)班级具有良好的学风考风氛围,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在全院或年级位居前列,无考试违纪和受纪律处分者;
  (三)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在践行文明礼仪、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符合优良班风达标a类标准;
  (五)先进班集体标兵必须符合先进班集体条件,同时还需在全院、全校具有显著示范意义。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态度端正;
  2.学年德育素质测评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3.获学校二等及以上等级的学年奖学金;
  4.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学年宿舍卫生评比成绩良好以上;
  5.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晨练,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
  6.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创新。(二)优秀学生标兵
  1.符合优秀学生第1、2、4、5、6项条件;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异,获学校一等及以上等级的学年奖学金;
  3.表现优异,在学生中能起表率作用。
  (三)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优秀学生第1、2、4、5、6项条件;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获学校三等及以上等级的学年奖学金;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作风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在社会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四)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符合优 
秀学生干部1、3项条件;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获学校二等及以上等级的学年奖学金;
  3.表现优异,在团队建设和社会工作中贡献突出。
  三、评选程序与比例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按个人申报、班级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学院公示、学校审定、学校公示等程序进行。学院和学校公示期均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按班级申报、学院评审、学院公示、学校审定、学校公示等程序进行。学院和学校公示期均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三)“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0%推荐,“优秀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2%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3%推荐(班级总数和学生人数不包含当年度入学未满一年的班级和
学生数量)。“先进班集体标兵”每年评选30个,“优秀学生标兵”每年评选30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每年评选20人。
  四、学校对获得“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五、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学生评优工作过程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平。
  六、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二:中南大学学生评优实施细则
  中南大学学生评优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先进班集体条件
  (一)符合优良班风达标A类标准;
  (二)能积极参加“创先进集体”活动的全过程。(详见《中南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办法》)。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在各项政治活动中观点正确,态度端正;学年德育素质测评成绩达85分以上;
  2.获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学年宿舍卫生评比成绩良好以上;
  4.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晨练,坚持体育锻炼,体育素质测评成绩达70分(或中等)以上;
  5.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创新。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优秀学生第1、3、4、5项条件;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作风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在社会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三)优秀学生标兵
  1.符合优秀学生第1、3、4、5项条件;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异,全学年学业平均绩点达3.5分以上;
  3.个人表现优异,在学生中能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办法、范围及比例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评选与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结合进行。各班通过班组评议,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提出预选名单交学院审查,由学院学生工作办确定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其中优秀学生标兵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差额评选确定。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是在各班申请并参加“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审查、推荐,报学生工作处审核,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差额评选确定。
  (三)符合评选条件,“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0%评定,“优秀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2%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优秀学生标兵”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