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广播电视总台《开心宝贝》栏目
湖州广播电视总台文化娱乐频道《开心宝贝》栏目,是一档纯公益性质的电视少儿类节目,每晚17:33分播出,节目时长25分钟,全年365期。自开办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服务青少年和维护合法权益为工作方向,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优势,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社会环境。通过创建活动,我们栏目组编拍的电视纪录片《与梦同行》荣获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青少年节目三等奖,《禁毒,让生活更美好》荣获2010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三等奖,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一、领导重视,团队专业,维权工作有新的保障
在组织领导上,自我们决定创建青少年维权工作以来,总台、频道领导给予明确的创建批示,成立了以频道领导、栏目组全体成员为核心的“青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创建工作研讨会,制订创建工作计划,确保维权工作落实到位。在团队建设上,栏目现有6位专职工作人员,包括制片人、编导、主持人、摄像、图编,平均年龄在28岁,为创建工作
提供了有力的年轻队伍保障。通过创建工作,大家能够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出发点,充分发挥电视媒体这么一个载体,发挥各自专长和团队精神,积极开展倡导文明、维护权益的节目形态,取得较好的视听效果。
二、立足本职,加强学习,维权服务有新的深化与梦同行
在立足本职上,栏目组把青少年权益维护和助学帮困公益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除了办好自办的25分钟节目,还发扬新闻工作者的优良传统,切实把此项工作推向深入,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多做一份贡献。在加强学习上,栏目组赴浙江省少儿频道、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等地学习交流,通过学习其它部门单位的先进经验,进一步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职责,探索出更为完善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把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各项工作机制更多的融入到《开心宝贝》的日常节目当中,大力创设“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活动载体,切实发挥维权实体的作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较好的氛围。
三、本位儿童,还原童真,维权形式多样化
在主打活动上,在过去的几年里,《开心宝贝》栏目为丰富活动载体,先后参与举办了“欢乐童歌会”少儿歌手大赛、“芝麻开门”少儿主持人大赛、“今童王”小模特大赛、小记者选拔赛等等活动,挖掘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少儿小记者、小歌手、小主持人、小模特,为青少年营造了较好的社会氛围,得到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在倾听童声上,特别是每年“两会”召开之际,文化娱乐频道《开心宝贝》小记者参与“两会”采访和报道工作,并与“两会”代表零距离对话和采访,并就校园门口、小摊小贩特别多现象,进行了反映,带去了小朋友们希望有关部门对此进行整治,维护我们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心声”。
四、舆论监督,广泛宣传,维权渠道有新突破
引导舆论和开展舆论监督是湖州广播电视总台《开心宝贝》栏目进行青少年维权活动的重要手段。在舆论监督上,我们《开心宝贝》还深入采访,对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现象进行大胆揭露和严厉抨击,有效的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栏目组充分借助自己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普及法律知识,鞭笞侵权行为,为青少年提供了许多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有效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节目形态上,结合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安全教育活动等内容,先后制作了《小小消防员》、《安全知识进
校园》等专题,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拓宽了渠道。此外,节目当中还开通2095556,让青少年在生活学习中遇到问题时有一个诉说的空间,在充分考虑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同时,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根据青少年心理特点对青少年进行教育。
五、关注公益,帮困助学,有效服务有新推进
我们栏目组在积极参与维权岗活动当中,除了坚持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面宣传教育之外,还积极做好困难家庭青少年的帮扶工作,积极响应团市委希望工程的号召。在广泛寻求社会资助的基础上,把关注、关爱的重点侧重在了一些特困生上,他们中有面临辍学,其中有一部分还是在湖务工人员的子女,并积极开展好献爱心活动。先后推出了“开心宝贝•成长计划”,大手牵小手,爱心一加一,让不同环境下的孩子,都能“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在此项活动期间,通过对特困生中的一些典型进行了连续的采访报道,活动一将推出就受到了多个富有爱心的企业的关注。通过努力,《开心宝贝》栏目已经成为社会和弱势青少年之间的一条救助桥、连心桥。2011年,该栏目我们又推出了小记者在行动,关注了长兴县胡青青等弱势儿童,播出了他的家庭困难情况,用媒体的力量呼吁大家一起帮助他。
青少年权益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在和谐社会建设的视野下去思考青少年权益保护,无论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是在方法策略上,我们都需要有新的变革。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的投入到青少年工作中去,去倾听青少年呼声,了解青少年需求,针对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新对策、新方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