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的通知各位员工: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请假制度,经研究,决定对全体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现就有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打卡时段
全体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打卡;打卡时间:周一至周六每天早上9:00之前和下午17:30之后。
二、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上午9:00以后打卡视为上班迟到,下午5:30以前打卡视为早退。上午、下午或整天未打卡又未请假者视为旷工。
三、凡因公外出不能在规定时间打卡的人员需须及时填写,并由领导审批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
四、对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按公司相关制度做出处理。本通知自2015年4月18日起执行。
公司各部门:
近段时间,公司各部门陆续出现考勤违规现象,突出表现有:
1.安全员不请假外出、外出回来不销假、不按时交接班;
2.职员不按公司请销假流程操作,事前不填写请假单进行申报,事后也不补办请销假手续;请假或外出不挂网上知会;
3.个别部门包括负责人在内,不按制度打卡上下班,上班迟到现象较为严重;
4.个别部门病、事假情况过多,影响日常服务质量,干扰正常管理秩序。
以上种种现象表明,部分职员纪律观念日趋淡薄,公司考勤管理存在漏洞,已到了必须严肃整顿的地步。究其原因主要有:
1.人力资源部对公司考勤制度宣传不到位,对各部门考勤执行情况监管督导缺乏力度,致使各部门职员没有意识到考勤纪律的重要性。
2.部门人事及管理人员对考勤执行不到位,违反考勤纪律的迟到、请假等现象没有得到有效处理,部门负责人没有有效承担起最终考勤责任,致使职员没有意识到考勤纪律的严肃性。
针对以上问题,人力资源部现重申考勤纪律并补充考勤要求如下:
1.人力资源部须于每月28日前收集各部门考勤卡检查备案。
2.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本人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出勤须打卡,外出须挂网知会,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3.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员的考勤执行情况负全部督导责任,公司级检查中如发现部门有违反考勤纪律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的,由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处罚。以此原则类推,请各部门内分解考勤督导责任,如部门级检查发现违纪行为未得到有效处理的,由分管主管承担全部处罚;主管检查发现职员违纪未有效处理的,由班长承担全部处罚。
4.职能部门人员到业务部门上班,须在业务部门打卡(请业务部门准备相关职能人员的考勤卡);交流人员须在前往交流部门打卡;新项目负责人须在所在地产项目考勤打卡(请房管部负责制作新项目负责人考勤卡)。
严格按制度出勤是公司对职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司业务正常运作的保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体现出严谨的企业文化,相反,考勤纪律松散,则容易滋生自由散漫的工作氛围。因此,希广大职员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按照公司制度执行请假销假、出勤打卡、外出挂网等考勤要求,请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及部门负责人切实承担起考勤执行、监督、审批的职责。
各科室:
为严肃上下班工作纪律,局机关实行上班“照相打卡“考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实行职工上下班“照相打卡”考勤制度。按照市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照相打卡”,作为是否到岗的实况记录。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
7:30。实行上班打卡考勤,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为8:30以前,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12:30-14:00。
二、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打卡考勤的,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并填写《未打卡考勤登记表》;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打卡考勤的,需电话告知局办公室考勤人员,在事后1日内补填《未打卡考勤登记表》。《未打卡考勤登记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交局办公室留存备查。
三、上班时间,应集中精力做好工作,严禁玩纸牌、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由分管领导带队或由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职工在岗情况进行抽查。
四、迟到或早退1次的,科室提出批评,3次以上提交书面检查,并扣除按1个工作日折算的年度目标考核奖,在年终奖金中扣除。旷工1个工作日的,扣除1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3个工作日的,扣除3个工作日工资外再扣除按3个工作日折算的年度目标考核奖;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所扣金额在年终奖金中一并扣除。
五、考勤记录每周公布1次,并记入个人考勤登记表。考勤结果在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奖中
上班迟到予以体现,累计扣款超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奖的,在次年元月工资中予以扣抵。累计迟到、早退超过20次或旷工超过3天的,年终不得评为优秀。
六、考勤记录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分管领导定期对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各科(室)负责人要督促本部门职工遵守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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