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绳运动竞赛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了促进我国跳绳运动的推广和普及,推动跳绳运动的规范化发展,加快与世界跳绳运动的接轨和融合,更好地为全民健身事业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目的
1、为中国跳绳运动竞赛提供客观、统一的竞赛标准。
2、为裁判员公正、准确地评分提供客观依据。
3、为参赛者提供赛前训练和比赛的依据。
第三条解释权
1、本规则是中国开展跳绳运动的规范性文件,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2、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竞赛中试行。
第二章竞赛通则
第四条竞赛项目
(一)计数赛
1、30秒单摇跳;
2、30秒双摇跳;
3、3分钟单摇跳;
4、连续三摇跳(建议12周岁以上);
5、4 X 30秒单双摇接力;
6、3 X 40秒交互绳单摇接力;
7、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
(二)花样赛(45—75秒)
1、个人花样
2、两人同步花样(每人一绳);
3、两人车轮跳花样;
4、三人交互绳花样。
(三)表演赛
表演赛时间4—8分钟;表演人数5—20人。
第五条竞赛分组
根据竞赛规程进行分组,方法如下:
1、按性别分为男子组、女子组、男女混合组。
2、按年龄分为儿童组(12岁及以下)、青少年组(13-17岁)、成人组(18岁及以上)。
第六条奖项设定
根据竞赛规程设置。
第十条比赛场地(图2-1)
计数赛场地
花样赛场地
教练员/其他参
赛人员区域
裁判区域
图2-1 跳绳比赛场地示意图(单位:米)
1、计数赛场地:5米×5米;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项目要求两名摇绳运动员,二人间距不小于3.6米。
2、花样赛场地:12米×12米;
3、表演赛场地15米×15米。
4、正式比赛场地的地面须平整光滑,应为优质运动木地板或塑胶弹性地面,无影响比赛的隐患。比赛场地四周至少有3米宽的无障碍区;比赛区上空的无障碍空间,从地面至少高4米。
5、比赛场地界线宽为5厘米,线宽不包括在场地内,颜应与场地有明显区别。
6、裁判席设在裁判区内。裁判区为比赛场地周围3米区域,离观众席至少2米。
7、在运动员比赛的同时,教练员及其他参赛人员应在指定区域。
第八条比赛器材
1、比赛用绳及其它设施须经组委会审定。
2、绳体及手柄的长短、粗细、颜、形状、结构、材料和重量不限,也可使用不带手柄的绳具。
3、不可使用外部助力器材。
4、比赛用绳不得有安全隐患和影响裁判员判断的饰物。
5、在个人绳的比赛中,每名运动员只能使用1根绳子;在车轮跳、交互绳的比赛中,每队只能使用一副(两根)绳子;在表演赛中,长绳的长度至少7米(上场前由主裁判测量)。
第九条比赛服装
1、各代表队参赛人员须统一比赛服装,男女运动员服装款式可以不同,但颜应该统一。例如女队服装为上身白运动衫,下身黑裙裤;男队服装上身也应为白,下身也应为黑。
2、运动员服装修饰要适度,不能影响运动,可穿短袖或无袖运动衫、短裤或裙裤;必须穿运动鞋上场比赛,以保护双足。
3、运动员上衣胸前的中间位置应佩戴组织者指定的参赛号码布,号码布规格为不大于24(长)厘米×20(宽)厘米的矩形。比赛服上可标有队名、赞助商标志,标志最大面积为30平方厘米。
4、服装上不得带有不文雅及与本项运动不符的设计或字样。
5、不得佩戴妨碍比赛安全的任何饰物、挂件。
第十条比赛音乐
1、音响设备应基本达到专业水准,常规放音设备应包括2台CD机、无线话筒及调音台等设备。
2、比赛开始前应按时将音乐光盘交到放音处,赛前由大会统一组织试音。未按时递交音乐光盘者并不
违例,但比赛时将无音乐伴奏,并在比赛成绩中扣除音乐元素分值。不管是否有音乐伴奏,计时员将从音乐(动作)开始至动作结束进行手动计时。
3、音乐伴奏是烘托气氛、转换节奏、激发运动员情趣的重要手段,参赛选手可
以是任何类型和风格的音乐,可以使用一首或多首乐曲混合的音乐,也可加入特殊音效,但音乐的旋律以及节奏的转换等必须与跳绳动作相协调,音乐录制的质量应达到专业化水准,要确保清晰,稳定。
4、由音响设备引起的放音故障或音乐播放错误,运动员可以在5分钟内更换正确音乐,计分重新开始。
跳绳比赛规则5、音乐的长度必须与比赛规定时间一致,赛前要正确填写“比赛音乐登记卡”,清楚的标明参赛者姓名、参加项目与参赛单位。音乐必须刻录在空白CD光盘上,并自备一盘。
第十一条比赛口令
1、计数赛比赛:指令均采用电子播音,比赛开始口令为“裁判员准备——运动员准备——预备——跳(或哨音)”,结束口令为“停(或哨音)”,比赛中间会有阶段性时间提示,接力项目“换”口令下达后下一名运动员方可起跳。
2、花样赛、表演赛及连续三摇跳比赛:口令为“裁判员准备——运动员准备——开始”;花样赛、表演赛比赛中间没有时间提示,在“75秒”或“8分钟”时宣告“时间到”。
第十二条赛场礼仪
运动员在听到点名时和完成比赛前后,应向主裁判行礼。
1、个人绳及车轮跳绳礼:运动员右脚站立,左脚脚跟着地,脚心踩住绳子中间位置,两手各握一绳柄拉绳于身体两侧,鞠躬示意。
2、交互绳及长绳类绳礼:运动员右脚站立,左脚脚跟着地,脚心踩住绳子中间位置,队伍两外端的参赛运动员用外侧手握绳柄向体侧拉绳,统一鞠躬示意。
第十三条比赛顺序
在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组织运动员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决赛的比赛顺序按照预赛成绩由低到高排定。若预赛名次相同,则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决赛的顺序。
第十四条检录
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检查服装和绳具。赛前20分钟进行第一次检录,赛前1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
第十五条弃权
1、超过检录时间5分钟未到场按弃权处理。
2、超过比赛时间1分钟不能上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3、比赛中运动员因受伤,后不能继续比赛,则判受伤运动员弃权。
第十六条失误
(一)轻微失误
轻微失误是指在比赛中出现绳子绊脚、绳子触碰到跳绳者或摇绳者身体、遗忘动作等情况而使动作延迟或停顿不多于2秒的失误。
(二)严重失误
严重失误是指在比赛中出现绳子缠住运动员身体、两根或多根绳子缠在一起、绳子把柄掉地、遗忘动
作、鞋子脱落、倒地等情况而使动作延迟或停顿多于2秒的失误。
第十七条犯规
(一)时间犯规
1、抢跳
所有计数赛项目都不允许抢跳。在比赛开始口令未下达前,运动员身体和绳子必须保持静止状态,否则视为抢跳。出现抢跳后,比赛将继续进行,最后在犯规运动员成绩中扣除5次。
2、时间不足或超时
花样赛的音乐时间为45-75秒;表演赛音乐时间为4-8分钟,音乐开始或动作开始为比赛开始,动作结束为比赛结束,时间不足或超时都视为时间犯规,由主裁判扣除5分,且超出时间的动作不予评分。
3、连续三摇跳起跳犯规
运动员在听到开始比赛信号后或进行第二次尝试时,15秒内未能开始起跳。比赛即告结束。
(二)踩线或出界犯规
1、计数赛(除连续三摇跳外):如果运动员踩线或出界(包括3分钟10人“8”字跳的3.6米线),计数暂停,主裁判提醒其回到规定场地继续比赛,再累积计数,时间不间断。
2、连续三摇跳:运动员踩线或出界,比赛即告结束。
3、花样赛与表演赛:踩线或出界犯规每出现一次,由主裁判扣除5分。
(三)转换犯规
转换犯规是指在接力赛中,“换”的口令未下达之前,运动员就开始转换。如果出现转换犯规,比赛继续,记犯规1次,转换犯规1次将从成绩中扣除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