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体为修改部分)
全国跳绳运动竞赛规则
全国跳绳运动推广中心组编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
二〇一七年六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促进中国跳绳运动的推广、普及与规范发展,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加快跳绳运动的国际化发展进程,推动全民健身、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目的
跳绳比赛规则一、为中国跳绳运动竞赛提供客观、统一的竞赛标准。
二、为裁判员公平、公正、公开评判执裁提供客观依据。三、
为参赛者提供赛前训练和参赛的指导标准。
第三条竞赛性质及种类
一、性质:本规则适用于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组织的正式赛事活动。二、种类:全国跳绳联赛、全国跳绳冠军赛暨年度总决赛、全国跳绳锦标赛、全国跳绳联赛分站赛、全国青少年跳绳锦标赛、全国跳绳大众锻炼标准规定赛。
第四条解释权
一、本规则是中国开展跳绳运动的规范性文件,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
指导中心。
二、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竞赛中执行。
第二章竞赛通则
第五条竞赛项目一、
计数赛
(一)30 秒单摇跳
(二)30 秒双摇跳
(三)3 分钟单摇跳
(四)连续三摇跳(12 周岁以上)
(五)4×30 秒单摇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