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发布2017年军队和武警部队部分节假⽇安排
2017年春节经军委领导批准,军委训练管理部近⽇下发《关于2017年军队和武警部队节假⽇安排的通知》。
《通知》对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建军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期具体安排如下:
①元旦,1⽉1⽇放假,1⽉2⽇(星期⼀)补休;
②春节,1⽉27⽇⾄2⽉2⽇放假调休,共7天,1⽉22⽇(星期⽇)、2⽉4⽇(星期六)上班;
③清明节,4⽉2⽇⾄4⽇放假调休,共3天,4⽉1⽇(星期六)上班;
④劳动节,5⽉1⽇放假,与周末连休;
⑤端午节,5⽉28⽇⾄30⽇放假调休,共3天,5⽉27⽇(星期六)上班;
⑥建军节,8⽉1⽇下午放假半天;
⑦中秋节、国庆节,10⽉1⽇⾄8⽇放假调休,共8天,9⽉30⽇(星期六)上班。
通知要求,各级要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安排好节假⽇期间战备、训练、执勤、安全和保卫等⼯作,遇有重⼤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官兵祥和平安度过节⽇假期。(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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