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讲师合作协议
培训讲师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编号:
乙方:(个人或公司)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营业执照编号: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培训讲师:指拥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讲授能力的个人或公司;2、培训内容:指由甲方提供的培训课程及相关素材、工具、平台等;3、授权范围: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的使用权;4、培训费用:指乙方按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第二条 身份及权利
1、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授权范围进行限定和调整;(2)对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约束和管理;(3)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4)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确保培训过程的顺利进行;(5)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乙方的权利:(1)按时获得培训费用;(2)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提供培训服务;(3)要求甲方对付费学员进行相应的管理。
第三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关材料,并与甲方确认授权范围,开始培训服务。2、培训服务期限:本协议生效起自(日期),至(日期)止。3、乙方应按约定内容、时间和质量,完成相关培训服务。4、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服务要求乙方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约或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则需要根据违约情况对甲方进行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若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不利后果,则甲方应对
乙方进行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五条 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甲方和乙方均具有约束力。在未经两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毁约或变更。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为协议附件;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空白无效)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个人或公司)
培训协议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