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学徒培训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生产部门装配技工学徒。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协议期限:
二、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协议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第一年综合工资为元/月(此工资需参与绩效考核),包食宿但无其它任何补贴或加班费;
3、协议期的前,甲方将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元作为培训保证金,自入职当月起,直到扣满时止;此款合约期满后一次性退回;
4、在协议期内乙方若因个人自身原因要求离职,所扣的培训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5、试用期内,乙方的工作、奖惩、绩效考核等,均依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6、协议期内,乙方享有与甲方其他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7、第二年,视其技能工资在之间;
8、第三年以考核规定及职务等级评定标准定工资。
三、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主要从事与有关的工作。培训协议
四、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五、本协议的续订、变更与解除:
(一)本协议期满即自然失效,但不影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经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协议;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5、乙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法按时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或名誉受损无法挽回的);
6、品行不良、侮辱领导、同事,影响恶劣的;
7、保密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上述1.2.3.5.6.7项解除协议的甲方有权不退还培训保证金。
(四)乙方依据本协议规定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能免除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合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代表签名: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