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协议书范文5篇
培训协议书 篇1
  乙方因工作需要及个人发展,同意/申请外训,根据本公司《培训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培训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培训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始算。
  二、培训任务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培训期间,不影响正常工作。
  第三条乙方保证在培训期间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保证拿到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费用
  第四条本次培训费用一共为元,公司承担%,个人承担%。
  四、费用报销形式
  第五条乙方凭培训或教育机构开具的收据或发票,交由甲方行政部办理,经行政部核实后,交予甲方财务部报销。
  五、培训纪律
  第六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或教育机构的有关培训纪律。
  六、培训考核
  第七条乙方经培训后,应参加培训或教育机构举办的考试,如考试有一次不合格者,培训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增加5%,二次考试不合格则增加10%,依次类推。
  第八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与奖惩。
  七、培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中途解除本合同。由甲方提出解除的,乙方不可有异议;由乙方提出解除的,需扣回公司在其身上投入的培训费用元。
  第十条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终止。
  ①本合同约定合同的期限已满。
  ②乙方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或已丧失部门劳动、全部劳动力的,或者乙方死亡或甲方宣布破产与倒闭。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相关规定、政策予以适当赔偿。
  九、调解与仲裁
  第十二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到劳动争议调解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于一个月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十三条乙方经培训后,应提交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及心得报告。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培训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学员和中心的双方合法权益,达到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监督有力的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和平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如果乙方参加了甲方的培训,并符合下述条件:
  (1)入学测试达到甲方的要求,签订“零风险”保障协议;
  (2)乙方在培训期没有缺席记录,完成规定的教学大纲,否则此协议自动失效;
  (3)乙方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超过6次者(含6次),此协议自动失效;
  (4)乙方在培训期间按照教师的正常教学进度进行学习,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否则此协议自动失效;
  (5)乙方在完成单科课程学习后,参加甲方组织的测试,考核不合格的学员,须听从教师安排进行补课或重听,否则此协议自动失效;
  (6)乙方在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后,参加甲方组织的模拟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员,须听从教师的建议,弥补自己的知识不足再报考参加清华万博组织的认证考试,否则此协议
自动失效;
  乙方可以得到如下权益:
  一、考试保障
  1.第一次考试未通过,可免费重听,并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补考费;
  2.第二次考试仍未通过,仍可免费重听,并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补考费;
  3.第三次考试还是没有通过,乙方可选择继续免费参加培训或直接由甲方进行赔偿。
  培训协议二、就业保障
  毕业乙方在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后,甲方将推荐就业,详细细则参照“培训与推荐就业协议书”。
  三、实习保障
  优秀毕业学员,中心除提供以上保障外,还将提供到大型企业1--3个月的实习机会,并有
机会转正,成为大型企业的正式员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培训协议书 篇3
  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萨提亚系列培训课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培训时间为: 20××年 10月 20日,下午2:00-21:00 2. 基本课时为3学时(每学时60分钟),晚上香港泰拳&音乐体验活动。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并不意味着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也不意味着甲方需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提供服务期间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3. 甲方负责提供参加培训的学员背景名单、培训
场地,根据教学要求提供教学设备及其他培训工具等,并保证学员准时参加培训。甲方可以在其及其各种对外宣传中声明林正刚先生为甲方教授身份。
  4. 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的要求调整课程内容,最大限度达到甲方的培训要求。向甲方提供电子版和纸件形式的培训教材等培训相关资料。乙方充分开展资源共享,积极配合甲方CE项目的开展,为甲方发展提供可能的帮助。 5. 付款:一次支付。
  6.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正规培训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7. 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内容(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除外),如违反,另一方有权追究违反方经济责任。在培训期内,乙方如更换讲师,至少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甲方不同意更换讲师,则乙方无权更换。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9. 合同以双方代表签字及盖公司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终止日期为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当日。
  10. 双方签署的补充培训计划书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 双方约定本合同的条款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所管辖。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