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范⽂
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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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范⽂1
  答辩⼈:XXX,⼥,汉族,1xxx年05⽉08⽇⽣,云南省⼤理市⼈,住云南省⼤理州⼤理市下关镇⼈民南路XX号7栋3单元1楼4室。⾝份证号5329XXXXXXXXXX,139872XXXXX。
  被答辩⼈:XXX,男,汉族,1xx年06⽉1⽇⽣,云南省⼤理市⼈,⼤理市XX医院医⽣,139873XXXXX。
  答辩⼈因XX起诉离婚⼀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答辩⼈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我与XXX感情确已破裂,⽆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了解,感
离婚答辩状情基础薄弱,婚后双⽅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活及⼯作。基于双⽅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20xx年6⽉起⼀直分居⾄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请求⼈民法院对双⽅共同财产依法进⾏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理市XX⼤道2号7幢2单元2层201号房产⼀套,产权证号⼤理市房权证下关字第2010XXXX号,建筑⾯积108.26平⽅⽶,当时购买价为358737.00元,现市值⼤约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按揭贷款25万,⽬前尚⽋银⾏款项211766.03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条进⾏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的赠与⾏为,后来双⽅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的个⼈财产。⽽且,退⼀步讲,该⾸饰系被告⽅的时候⽤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买房钱30000.00元,与事实不符。该30000.00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所有,并⾮原告所
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理市⼈民法院
  答辩⼈: XXX
  20xx年2⽉18⽇
  附:本答辩状副本2份。
  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范⽂2
  答辩⼈:XXX
  被答辩⼈:XXX
  答辩⼈因XX起诉离婚⼀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答辩⼈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1xxx年答辩⼈和被答辩⼈双⽅经⼈介绍认识,并于同年按农村习俗办理结婚仪式。1xxx年12⽉28⽇,婚⽣⼥xxx出⽣。后双⽅于1997年办理登记结婚。20xx年3⽉27⽇,婚⽣⼦xxx出⽣。结婚近⼆⼗年来,夫妻感情⽇渐淡漠,且男⽅对⼥⽅及⼦⼥不管不问,毫不关⼼。尤其是男⽅有外遇后,更是变本加厉不尽任何家庭责任,令⼥⽅⽆法忍受,现如今双⽅毫⽆夫妻感情可⾔。因此,答辩⼈同意离婚。  ⼆、⼩孩抚养权归⼥⽅,男⽅每⽉⽀付2000元抚养费
  ⼦⼥随⼥⽅⽣活,改变⽣活环境对⼦⼥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从有利于⼦⼥⾝⼼健康,保障⼦⼥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母双⽅的抚养能⼒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孩⼦抚养权应该给⼥⽅。男⽅每⽉⼯资1万元以上,按照规定,⼦⼥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的实际需要、⽗母双⽅的负担能⼒和当地的实际⽣活⽔平确定。有固定收⼊的,抚育费⼀般可按其⽉总收⼊的百分之⼆⼗⾄三⼗的⽐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抚育费的,⽐例可适当提⾼,但⼀般不得超过⽉总收⼊的百分之五⼗,⼥⽅每⽉要2000元抚养费合情合理合法。
  三、依法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90000元
  夫妻⽣活期间有9万元⽋款,应当⼀并处理。
  四、男⽅⼀次性⽀付⼥⽅精神损害抚慰⾦20000元
  男⽅对婚姻有过错,和其他⼥⼈同居并⽣了孩⼦,还以⽗亲名义给私⽣⼦办理出⽣证明等⼿续,严重伤害⼥⽅感情。
  综上所述,答辩⼈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合肥市庐阳区⼈民法院
  答辩⼈: XXX
  20xx.2.10  相关阅读:
  离婚答辩状书写特点
  1、离婚答辩状的特点
  第⼀审离婚答辩状具有下列特征:
  (1)必须是离婚案件被告提出的。
  (2)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民法院应当在⽴案之⽇起五⽇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起⼗五⽇内提出答辩状。”第113条第2款⼜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民法院审理。”由此可见,提出答辩状,对于民事被告来说,既是义务,⼜是权利,⽽主要的`还是权利。
  (3)必须针对离婚起诉状的内容进⾏答辩。
  2、内容和写法
  ⾸部
  (1)标题:写“离婚答辩状”。
  (2)当事⼈栏: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的基本情况。列答辩⼈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3)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为什么案件起诉进⾏答辩,对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
  具体写法如:“答辩⼈因原告XXX提起XXXX(案由)诉讼⼀案,现答辩如下:”或者写:“答辩⼈于XXXX年X⽉X⽇收到你院转来原告XXX提起XXXX之诉⼀案的起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
  答辩的论点和论据
  这是离婚答辩状的主体部分,或者说是关键部分。⼤体包括以下⼏个⽅⾯:
  (1)就事实部分进⾏答辩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就部分予以否定。提出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来加以证明。就事实部分进⾏论证,要着重列举出反⾯的证据来证明原告诉状中所述事实不能成⽴,并且要求反证确实、充分,不能凭空否认原告诉状中所叙述的事。这⾥所说的反⾯证据,⼀种是直接与原告所提的证据相对抗的证据,另⼀种是⾜以否定原告所述事实的证据。
  (2)就适⽤法律⽅⾯进⾏答辩⼀是事实如果有出⼊,当然就会引起适⽤法律上的改变,论证理由⾃然可以从简,这叫事实胜于雄辩。⼆是事实没有出⼈,⽽原告对实体法条⽂理解错误,以致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据理反驳。三是在程序⽅⾯,如果原告起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和进⾏的条件,则可就适⽤程序法⽅⾯进⾏反驳。
  (3)提出离婚答辩主张在提出事实、法律⽅⾯的答辩之后,引出⾃⼰的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诉状中的
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尾部和附项
  (1)致送机关,分两⾏写:此致XXX⼈民法院
  (2)右下⽅写:答辩⼈:X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
  (3)附项:
  写明:
  A、本答辩状副本X份;
  B、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