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理论(苏格拉底、加涅、布鲁纳、奥苏贝尔)
★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不仅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而且也是一位最可尊敬的老师。作为一名教师他所运用的教学方法是谈话方法,因系利用问答的方式,所以又称问答法;又被称为产婆术,以形象地比喻为思想之接生。这种方法的目的就是教人学会逻辑地思考,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思想,使人得到具有普遍性的知识。他的这一方法对后来的教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苏格拉底教学法的现代应用▲
首先,在师生关系上他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学生的积极主动性,讨论过程中学生自主有序地进行发言和提问;学生的座位也不是惯常的并排而坐,而是围圆而坐,象在开一个圆桌会议。老师已不是站在讲台前的控制者,他是一位教练、向导和导航员,他也是一位讨论的平等参与者,其真正作用是使讨论能沿着一定的线索有效地进行下去,当讨论中出现问题时,他要稳定情势、进行指导;他要使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讨论就想真正的交谈一样,在民主、平
等的气氛中进行,每个人都可适时地进行发言和提问。
其次,它不仅仅只是交谈,它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讨论围绕着预先确定的某一主题展开。在讨论之前,教师要确定讨论的内容和论题,并可指定一些文本作为参考,比如一本书、一幅画、电影、数学定理、报纸社论、科学命题等等,然后让学生有几天的准备时间。
再次,苏格拉底式问题研讨教学法是在确立了让学生学会清楚表达思想,进行批判性思考,引用参考去支持、维护自己的观点,有效地进行提问和与别人进行意见交流的教育目标前提下采用的一种方法。而这些目标是一个受教育者离开学校必须具备的应得之教育结果,它能加深和扩展学生对人类精神与文化价值的理解,也是增强学生素质培养其人文精神的重要方法和步骤。
第四,这一方法是与平常的说教性的课堂教学和课程内容的学习以及阅读、写作、演说、问题解决等等方面的训练、练习综合起来进行的,它们之间不能替代。苏格拉底式问题研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并且其所需时间长于一般课时,多为90分钟。
第五,苏格拉底式问题研讨也是一种富有成效的成绩评定形式。根据学生在讨论中的表现, 按照既定的评分标准与规则对学生进行评价,并作详细的纪录。这种评价可作为惯常的测验与考试的有益补充,从而对学生有一更全面、更深刻的了解;它可课指向很多的教育结果,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效果都能提供有益的反馈信息。
最后,因问题研讨常要进行跨学科的学习与讨论,所以需要几个或更多的老师组成教学小队进行协作教学。
苏格拉底式问题研讨运作方式
设计过程的第一步就是明确学生应该知道的东西和学生在问题研讨期间和其后能做的事情,确立通过问题研讨教学法所能达到的目标与获得的教育结果,也即确立目标。通过苏格拉底式问题研讨可使学生渐进养成批判性思考技能和发展阅读理解的技能;又因为它是经常性地进行的讨论,所以它也是发展听说技能的方法。另外,苏格拉底式问题研讨一贯包括写作部分,在学生没有就所讨论的问题写出一高水平、有见地的文章之前问题研讨就没有结束,故学生学会多样的写作技能也是这一方法所强调的另一种类的教育结果。
论学习
教育结果确定以后,下一步教师就可以准备他们可能采用的文本,所选内容不必受课程大纲限制,而应最大限度地有利于所确立教育结果目标的实现。所选文本通常是较长作品中的一小部分,这由老师自由决定,但是从本学科内或跨学科领域中所选材料必须既有一定深度又能进行得下去,适宜于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的学习。
教育结果确定和文本选好之后,教师可开始提出一启始问题。这一问题将启动整个讨论且所有讨论依此为中心逐层、逐步展开,它在问题研讨教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它非常简单有效。有时,可以多提出几个启始问题,以备不时之需。这一启始问题应引出不同的答案和反应,它应使问题研讨教学中产生对话。启动问题的确立应遵循以下四条标准:
它们确乎起因于问题研讨领引者的好奇心。
它们没有单一的或标准的答案。
它们可产生对话,从而引致对文本中的思想观念更深刻、更广泛的理解。
它们可由文本等参考资料作出最后的解答。
其后,将选定文本教给学生让他们准备一定时间,到预定时间时就可进行问题研讨教学;讨论结束后,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要依据讨论的情况写一篇文章,说出自己的思想与见解,提出自己的看法。
在此需特别指出的是:在讨论过程和写作当中要制定一些标准与规则,这些标准与规则要让学生知道,以使其明了明确的表现规范和表现好坏的判定标准。
★加涅
R.M.加涅原是一位受过严格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训练的心理学家。在他学术生涯的中后期,他既吸收了信息加工心理学的思想,也吸收了建构主义的心理学思想,逐渐形成了一个能解释绝大部分课堂学习的新的学习论体系,后又在其学习论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新的教学论。
▲加涅的学习论与教学论简述▲
(一)加涅的学习论体系
1、学习结果分类论 加涅将人类学习分成五类,分别是言语信息、智慧信息、认知策略、动作技能和态度。这五类学习代表了个体所获得的所有学习结果。加涅强调,每种不同类型的学习所使用的教学方法是不同的。
2、学习层级论 该理论认为,某些技能是发展更高级技能的前提。学习是个累积的过程,前提技能是新的技能形成的基础。
3、学习过程论 学习过程分为九个阶段三个部分,即准备、操作和迁移。准备包括注意、预期目标和提取原有的知识。对应的教学事件是指引注意、告知目标和提示回忆原有知识。操作包括选择性知觉、语义编码、反应和强化。对应的教学事件是呈现教材、提供学习指导、引出作业和提供反馈。学习迁移包括根据线索提取知识和技能一般化。对应的教学事件是评估作业和促进保持与迁移。
4、学习条件论 加涅认为,学习的条件有内部和外部的。内部的学习条件包括学习者固有的内在状态(包括先天的和后天与后天相互作用发展形成的,如工作记忆容量和IQ、人格特质)和已习得的性能(如言语信息、智慧技能、认知策略、动作技能和态度)。对学校教育而言,外部的学习条件之相应的教学活动。
(二)加涅的教学论
对于教学,加涅有如下三个主要观点。第一,不管教是否存在,学习都会发生。第二,学习过程有阶段性,对某个学习阶段有效的教学事件可能对另一个学习阶段是无用的,所以应谨慎地操作不同的教学事件。第三,教学事件应根据学习目标的类型予以规划。这三个观点构成了加涅和布里格斯的教学设计原理的基础。该理论强调教学应根据学习结果的类型和学习过程的阶段性谨慎、系统地进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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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名词解释:
策略、学习策略、学会学习的策略与策略性学习者
“策略”一词源与希腊语,意为“将才”,指行为或行动计划,以及为解决某问题或达到某目标而有意识做出的一套活动。
学习策略是指:“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用以提高学习效率的任何活动”;指“学生在形成概念和知识结构的过程中如何运用各种认知过程及其不同组合形式开展学习活动的技术和方法”
学会学习的策略则包括能促进学习、理解、知识与技能的获得以及某人知识库的重组的任何想法、情感或行为。
策略性学习者就是指该学习者能对自己的学习负责,有能力为自己设定真实的、富有挑战性的目标,能运用多种类型的知识,还能运用执行性控制过程去创建一个学习计划,挑选实施这一计划的方法并对这一过程进行监控,此外,在必要时,还可以对他们的目标和他们正在使用的方式作些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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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纳 ★奥苏贝尔
布鲁纳和奥苏贝尔是美国很有影响的两位教育学家,他们的理论被广泛地介绍到中国,并为教育界采纳和运用,但他们两人的教学观点截然不同,在此我们对两种理论进行比较和认识。
▲布鲁纳的理论观点▲
布鲁纳的理论有两个深远的观点。第一个观点是课程设计要抓住学科的“基本结构”。我们可以直观地理解为在教学中基本结构就是构成该学科的基本框架,只要基本框架在学生头脑中形成也就形成了该门学科基本轮廓,以后学生的学习也就是往这种基本的框架中添砖加瓦,对于学生来说,这就容易多了。基本结构就是该门学科的最基本的概念和原理。教学中,教师应抓住学科的基本结构进行教学,这是关键。第二个观点是在教学中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不是看结果,而是看过程。换言之,也就是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不在于他们掌握了多少知识,而在于他们是怎样掌握知识的。一位学生通过死记硬背记得了十个知识点,而另一位学生经过他自己的思考而获得了一个知识点,我们在评价的时候,到底是哪一个要好些呢?当然是第二个。在教学中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自觉、主动地获得知识,在布鲁纳的理论中,这点是重要的,就是采用发现法,这是布鲁纳很有影响的一个观点。发现法就是指由教师创设情景,使学生在这种情景中产生矛盾,从而进行主动、积极的思考,提出自己对问题解决的设想,通过分析、运算、操作等过程,对教材进行加工、改组,最后自行发现原理、原则,达到掌握知识的目的。由发现法的实质,可以看出,布鲁纳把教学看作是一个归纳的过程。
布鲁纳的教学过程思想在理论上站的高,看的远,但如果要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运用,与
我们的教学实际还有差距。因此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这些问题:
1、发现法是由学生自己积极思考,主动获得知识,因而,与我们中小学的教学习惯来看,有很大的差别,所以,中小学对发现法的使用不能成为常规方法,但偶尔使用对学生是有益处的,采用发现法教学时,一定要考虑学生的条件。
2、采用发现法进行教学时,有以下几个步骤:(1)教师设置问题情景,学生带着问题探索(选题难度要适中,要考虑学生的接受程度);(2)提出假设,寻答案,提出各种可能性,讨论、求证;(3)评价和验证;(4)得出最后结论,知识点形成,学生能力得到发展。
3、教学中教师要指导学生学会归纳。发现法的教学过程是一个归纳的过程,由典型的课题出发,由此而得出一个概念或原理,形成一个定义或公式。
▲奥苏贝尔的理论观点▲
奥苏贝尔的理论观点的核心是接受学习,但他对接受学习的理解有其特定的涵义,奥苏贝尔强调的接受学习是有意义的接受学习,而不是被动地、机械地接受学习。奥苏贝尔有
意义的接受学习理论,要点有三个:
第一、判断学生是否进行了有意义的学习,就要看学生学习了知识以后能否进行归类和具体化。也就是说,,衡量学生是否掌握知识有两个标准,一是学生要能够把新知识融入已有的知识体系中,和已有的知识建立联系,形成头脑中已有知识的系统化。通俗地理解也就是学生所学习的任何知识,都不能是零碎的、彼此孤立的, 而应该是按知识之间的关系,通过不同的层次来构成知识的系统,建立知识之间的相互联系。二是学生在学习了知识以后,要能够将知识具体化。所谓具体化,就是将原理应用于实践,学了以后要会用,不会用,就说明所学习的知识是无意义的、机械的、被动的,死记硬背地获得的知识于学生来说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第二、在学生有意义接受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对于概念的掌握是一个演绎的过程。演绎过程是由一般到个别,由一个一般的概念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再接受一个更具体的概念。只有这样教学才会促进学生的理解和掌握。奥苏贝尔的接受学习,所强调的是在教学中必须遵循由一般性到特殊性这样一个原则,这样就有利于学生对知识进行理解,这是一个演绎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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