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活、⼯作和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事故造成的危害,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店铺帮⼤家整理的地铁地震应急预案(通⽤7篇),欢迎阅读,希望⼤家能够喜欢。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篇1
  ⼀、总则
  1、编制⽬的
  为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地铁分公司地铁⼯程施⼯期间,可能发⽣的地震灾害事故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抗震⼯作,⾼效的组织本标段防震、抗震⼯作的落实,积极、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护,最⼤限度地减少⼈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保障周边⼈民⽣命安全,维护正常施⼯⼯作和社会稳定和谐,依据国务院、省、市及公司、地铁指挥部有关抗震⼯作安排精神,结合⼯程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地铁建设指挥部的相关资料和本标段实际情况编制。
  3、⼯作原则
  本标段实施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式落实国家、省、市及地铁建设指挥部关于防震、抗震⼯作的有关政策、⽅针。建⽴健全防震、抗震⼯作组织机构。做到分⼯细致、责任明确、反应快速的开展地震防御⼯作,提⾼应对突发事件的能⼒。
  4、适⽤范围
  本预案适⽤预沈阳地铁⼆号线⼗五标段施⼯过程中突然发⽣造成或可能造成⼈员伤亡、财产损失、建筑物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
  ⼆、地震应急救援领导⼩组与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组组成
  项⽬部在应急救援领导⼩组的领导指挥下,根据各部室管理职能,成⽴了相应能⼒的救援⼩组。
  2、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组职责
  组长职责
  负责本标段防震、抗震⼯作的全⾯管理和协调,负责本项⽬部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与⼩组⼈员职责的落实,负责救援物资的统⼀调配,配合外部救援的合作。
  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开展防震、抗震⼯作。在组长不在场的情况下⾏使组长权⼒,协调处理相关⼯作,具体负责各⾃分⼯的⼯作,全⾯展开抗灾⾃救和恢复⽣产正常进⾏。
  抗震抢险组职责
  地震发⽣后,负责现场的抢险、抢修,根据地震灾害的实际情况,按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的指令,负责现场⼈员和物资的抢救,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
  义务消防组职责
  由于地震引发施⼯现场⽕灾时,义务消防组应⽴即报警,在义务消防组组长的带领下,迅速扑灭⽕灾或尽最⼤能⼒控制⽕势蔓延,为消防⼈员赶到现场赢得时间。
  医疗救护组职责
  负责地震灾害现场的医疗救护⼯作。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员、器材进⼊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
员,对事故中的轻伤⼈员、现场及时进⾏包扎救治,伤情严重的,专⼈负责送⾄附近医院紧急抢救。2.2.1.6救援物资保障组职责
  保证应急救援储备物资数量充⾜,防⽌因救援储备物资数量不⾜⽽影响事故的应急救援⼯作,做到平时救援有清单,物资堆放进库有登记,⼀旦发⽣⽕灾能⽴即使⽤。
  治安外协组职责
  地震发⽣后,负责第⼀时间将灾害情况上报地铁指挥部,负责与外界的沟通联系,在公安部门到达之前,维持现场秩序,公安部门到达后,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治安。积极疏散⼈员,避免地震余波造成⼈员⼆次伤害。在现场周边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加强治安保卫⼯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地震发⽣后,各相关⼈员必须在 5分钟之内向项⽬部防震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及相关上级部门报警,并在现场组织实施救援,同时各职能⼩组主要负责⼈必须在第⼀时间赶赴现场。
  2项⽬部应急救援⼩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 5分钟之内将地震灾害基本情况分别向分公司应急救援⼩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报告。
  3、应急救援⼩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接到报告后,要在 30分钟内组织各⾃分⼯负责的救护⼈员、物资、设备等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抗震抢险和处理⼯作。
  4、地震灾害报告内容:发⽣地震的单位及时间、地点;地震的简要情况、有⽆⼈员伤亡和⼈数及经济损失; 洪灾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是否需要上级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事宜。
  5、所有抗震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的⼿机电话要保持 24⼩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四、应急救援措施
  1、地震事故发⽣后,项⽬部所辖的各部室⼈员、民⼯队负责⼈要⽴即指挥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防⽌灾害扩⼤。
  2、地震灾害发⽣地的负责⼈到达现场后,应正确履⾏职责,按照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抢救⼈员、物资和设备。
  3、项⽬部抗震应急救援领导⼩组应⽴即按照地震灾害的类别,根据抗震⼯作程序和涉及范围的情况,统⼀协调指挥,紧急调动各类抢险队伍参加救助抢险,必要时请求有关外部⼒量到场⽀援。
  4、应急救援领导⼩组各负责⼈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紧急调集相应的物资、设备、⼈员实施应急救援或抢险。
  5、事故发⽣地遇有动⼒电、煤⽓等危险源,应⽴即切断,迅速恢复被损坏的道路、⽔、电等设施,保证应急救护⼯作顺利展开,防⽌⼆次事故灾害的发⽣。
  6、安全保卫组进⼊地震灾害现场 5分钟之内,要做好现场的交通维护、疏导和⼈员的疏散⼯作,预防和防⽌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治安。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员要采取监控措施,防⽌逃逸。
  7、医护救护组在接到地震灾害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调集医护⼈员和车辆,负责将伤员送到指定医院实施抢救。
地震应急预案  8、物资设备保障组要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保证应急救护物资及时运输到位。
  9、其他相关⼈员也应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积极配合做好救援⼯作。
  10、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的设备、物资、⼈员及占⽤场地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或拒绝。抢险救灾⼯作结束后,应给予合理补偿。
  五、本预案⾃即⽇起开始实⾏。
  附件:
  1、地铁应急指挥中⼼成员名单及联系⽅式
  2、项⽬部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名单及联系⽅式
  3、施⼯现场应急救援物资表
  4、项⽬部施⼯⼈员应急撤离线路图
  5、外部救援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式
  地铁地震应急预案篇2
  1 总则
  1.1 编制⽬的
  依法科学统⼀、有⼒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程度减少⼈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我国发⽣地震及⽕⼭灾害和国外发⽣造成重⼤影响地震及⽕⼭灾害的应对⼯作。
  1.4 ⼯作原则
  抗震救灾⼯作坚持统⼀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作原则。地震灾害发⽣后,地⽅⼈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即⾃动按照职责分⼯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作。省级⼈民政府是应对本⾏政区域特别重⼤、重⼤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持。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常⼯作。
  必要时,成⽴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作;在地震灾区成⽴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作。
  2.2 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领导、指挥和协调本⾏政区域的抗震救灾⼯作。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作。
  3 响应机制
  3.1 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重⼤、较⼤、⼀般四级。
  (1)特别重⼤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地省(区、市)上年国内⽣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较密集地区发⽣7.0级以上地震,⼈⼝密集地区发⽣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地震灾害。
  (2)重⼤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以上、300⼈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
害。
  当⼈⼝较密集地区发⽣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密集地区发⽣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地震灾害。
  (3)较⼤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以上、50⼈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较密集地区发⽣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密集地区发⽣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地震灾害。
  (4)⼀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较密集地区发⽣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般地震灾害。
  3.2 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作。
  应对重⼤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作。
  应对较⼤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作。
  应对⼀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作。
  地震发⽣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或响应过度。
  4 监测报告
  4.1 地震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作意见。各级地震⼯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测防⼯作,及时对预测意见和
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综合分析研判。省级⼈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 震情速报
  地震发⽣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 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特别重⼤、重⼤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产监管、交通、铁道、⽔利、建设、教育、卫⽣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5 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 搜救⼈员
  ⽴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众开展⾃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救援⼒量,调配⼤型吊车、起重机、千⽄顶、⽣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安全防护。
  5.2 开展医疗救治和卫⽣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众,必要时建⽴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员得到及时医治,最⼤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防疫⼯作。及时对灾区⽔源进⾏监测消毒,加强⾷品和饮⽤⽔卫⽣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害化处理;加强⿏疫、狂⽝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重⼤传染病和突发卫⽣事件每⽇报告制度。
  5.3 安置受灾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品、饮⽤⽔、⾐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
灾众吃饭、饮⽔、穿⾐、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活⽤品发放点,确保⽣活⽤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灾发⽣。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孤⽼及残疾⼈员,确保其基本⽣活。⿎励采取投亲靠友等⽅式,⼴泛动员社会⼒量安置受灾众。
  做好遇难⼈员的善后⼯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 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员、救灾物资和伤病⼈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供⽓、通信、⼴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众基本⽣活需要和应急⼯作需要。
  5.5 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研判。⽓象局加强⽓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量加强空⽓、⽔源、⼟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 防御次⽣灾害
  加强次⽣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形成的滑坡、泥⽯流、滚⽯等造成新的⼈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库、⽔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产储存设备、输油⽓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业⽣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作。
  5.7 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为;在受灾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作,维护社会稳定。
  5.8 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统⼀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