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工信局地震应急预案
一、抗震救灾应急的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合作的原则.在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救灾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救灾应急工作。
二、预案的启动
突发性地震发生后,按照预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三、抗震救灾应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我局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建伟局长
副组长:局班子成员
成员:工信局各股室
(二)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灾救济副局长兼职.下设四个工作组,灾害查核组:由各位副局长和企业运行规划股等人员组成;紧急救援组:由办公室等人员组成;救灾捐赠组由中小企业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灾情信息组:由信息规划股和产业运行股等人员组成。必要时各组可从机关各科室抽调人员.
(三)工作职能
1、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做出抗震救灾应急响应决策;要求启动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统筹安排部署全面救灾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救灾工作情况等。
2、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灾情、救灾及捐赠等情况;负责制定相关措施和
工作建议;协调解决救灾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检查督促各组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等。
3、抗震灾害查核组:负责按规定时限掌握查核灾情,综合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核实情况。
4、抗震救灾紧急救援组: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检查和督促我局及企业生活应急安排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对企业的紧急救援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5、抗震救灾捐赠组:负责抗震救灾捐赠工作,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设立捐助,解答接受抗震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举办各种形式的捐赠仪式;公告救灾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情况。
6、灾情信息组:负责各类灾情的汇总,并进行初步分析评估,编发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实施救灾应急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在抗震救灾应急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勤政务实,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
3、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报告灾情,灾情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有险报险,无险报平安.不得虚报、瞒报、假报灾情。
4、各工作组应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团结抗震救灾,共同担负抗震救灾应急救助工作任务,降低灾害损失程度,保障职工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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