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类型
一般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1.2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会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房屋倒塌,间接危害包括火灾、水灾、毒气外泄及瘟疫等,其中以火灾与水灾最为普遍。我国地处世界最强大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之间,构造复杂,地震活动频繁,是世界大陆地震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国的地震绝大多数是构造地震,次为水库地、矿震等诱发性地震。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件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地震应急预案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155****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办公室、设备部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职责
A 事故应救援急指挥部职责:
a负责抗震救灾总体工作和临震和震后抢险救灾、恢复生产的指挥;
b 负责抢险人员组织,抢险和应急救助、防护用品的配备,及时向上级汇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c 组织指挥震前或震中人员的疏散,向下属各单位发出临震指令,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震前、震期和震后联系,了解有关信息,汇报有关情况,接受进一步指令;
d 地震发生后,收集灾情,组织抢险,控制次生灾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e 在临震和震后应急期,统一调动人员、设备、车辆、物资、能源等,并对生命线系统和次生灾害源实行强制管理。震后及时和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联系,为各单位提供抗震救灾所需物资,负责供应和运输抢险救灾物资,并帮助各单位尽快修复因地震而受损的供电、供水和其它必需系统,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f 对抗震救灾成绩卓著的人员或违纪人员给予奖惩。
B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应急办公室职责:
a 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处理抗震救灾日常工作;
b 负责临震和震后指挥部和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传达指令;
c 震后迅速了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d临震和震后应急期负责指挥部会议安排,协调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D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
、设备和物资救助遇险人员。
E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F 疏导组职责: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G 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H 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I 调查组职责:
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A 加强与地震部门的联络,随时掌握震情信息;
B 根据震情发展和受灾程度的预测,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C 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D —旦发现疑似地震异常的自然现象(如:井水陡涨陡落、变变味、温度升降,泉水流量的突然变化,动物的习性异常,临震前的地声和地光等),向地震部门或政府报告,让地震部门的专业人员调查核实弄清事情的真相。
4.2预警行动
根据地震局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广告宣传窗、公告、传真电报等形式发布临震预防、震后救灾预警。同时做好平息谣传或误传工作,保持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5. 信息报告程序
A 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临震预报后,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B 遭受破坏性地震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如下内容:地震发生时间、地点和震级;地震破坏和人员伤亡情况;生产(工作)运行和职工生活等情况;
C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等;
D 应急反应人员以电话向外进行求援。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地震分为三级:
A 一般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B 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 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C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以上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