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节水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1.08.05
【字 号】苏水资[2011]17号
【施行日期】2011.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江苏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节水工作的通知
(苏水资〔2011〕17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务)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节水意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号)、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 》(教基一[2011]2号)、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教发[2006]3号)、水利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学校节水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办资源[2006]47号)要求,省水利厅、教育厅、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以“爱水惜水、节约用水”为主题的节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校节水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类社会发展一刻也离不开水。我省地处长江、淮河流域下游,资源性、水质性、工程性、管理性缺水同时存在,优质水资源尤为缺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水对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影
响更加突出,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去年冬天以来,我省淮河流域连续干旱,长江流域也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大旱,警示我们必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目前,我省各级学校在校生总数达1250万人,年用水总量近4亿立方米,节水潜力很大。通过开展学校节水工作,不仅可以减少学校的用水量和废污水排放量,降低办学成本,减轻废污水排放造成的环境压力;而且可以培养学生的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倡导节约用水的文明消费方式,树立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并通过学生节水行为和意识的形成,辐射家庭及全社会,从而带动全民节水意识和自觉节水行为的形成,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广泛开展学校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爱水惜水意识
  各级水利、教育、财政部门要密切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扎实开展学校节水宣传教育工作。
  一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各地各校要把节水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德育考评之中,
并在教学活动中安排与学生年龄阶段相适应的实践内容。要把培养学生的节水意识和行为,与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通过举办节水知识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组织学生观看节水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节水知识,激发学生自主参与、自我教育的积极性。
  二要加强校园节水人文环境建设。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校园环境在培养学生节水意识、宣传节水知识方面的潜移默化作用,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载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标语等宣传手段,加大对学生的节水宣传力度。省确定每年的5月份为全省节水宣传月,各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节水主题征文、演讲、绘画、小发明、DV作品征集以及学生自己创作、制作节水标语、口号或标示牌等多种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学生的节水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
  三要将节水教育活动与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各地各校要注重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不断探索丰富多彩、生动有效的节水教育形式和手段。要在做好学生安全保障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学生参观当地的节水教育基地、水利工程、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通过直观生动的体验式教育,让广大学生了解先进的节水技术、设备设施、节水知识和日常生活中的节水窍门,变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使其成为校园内外的节水宣传员和践行者。
  三、扎实做好学校节水基础工作,提高用水效率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节水工作纳入节约型校园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的整体工作之中,切实抓好相关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一要抓好学生饮水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和直饮水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学生饮水安全。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帮助学校解决好饮水安全问题,指导学校做好饮水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