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餐饮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6.13
【字 号】市政办发[2010]117号
【施行日期】2010.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服务贸易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西安市餐饮业
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西安市餐饮行业服务水平,创建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餐饮服务环境,以良好的形象迎接2011年西安世园会的到来,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高人民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整治提升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指导帮助相结合,扶持与规范相结合,提升餐饮行业整体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改善餐饮服务形象,实现餐饮安全放心、环境整洁卫生的目标。通过“百日行动”,使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店容店貌有明显改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及 2011西安“世园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提升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范围
  旅游景点、中小学校、党政机关周边和城区主要街道餐饮服务单位及涉外宾馆饭店。
  (二)整治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要求,本次提升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店外美观化。
  门头牌匾设置规范;外墙立面(玻璃橱窗)干净整洁;远离污染源,不向店外乱扔乱倒垃圾、倾倒污水污物,保持清洁、整齐;面向街面的空调室外机应加装防护罩;不得出店、占道违规经营。
  2.店内整洁化。
  (1)墙壁、墙裙、天花板宜使用浅、无毒、防水材料,保持清洁,无起皮脱落现象,无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
  (2)地面平整洁净,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通畅;随时清除地面、桌面的垃圾和污物、纸屑;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3)餐厅门窗、桌面、桌布、座椅都应完好、洁净,无油污、尘埃,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做到室内无蚊、蝇、无鼠、无蟑螂。
  (4)店内物品摆放有序、表面干净,食品、饮品与其它物品分开放置,隔墙离地,橱柜、货架清洁无尘,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5)操作台、冰柜、排气扇、抽油烟机等加工场所设施设备无油垢沉积,保持清洁;各种炊具、工具清洁卫生,整齐有序。餐具、饮具不应残破,必须严格清洗、消毒、保洁。
  3.设施标准化。
  店内操作间有粗加工、切配、烹调、洗消等分区;配置足量、有效的卫生设施(如冷藏、消毒、保洁、上下水设施及机械抽风设施);“三防”设施齐备(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设有卫生间的,应当采用水冲洗式,地面、墙裙瓷片,设置单独洗手设施和排风系统,应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做到即用即清洁,蹲位干净,无蚊蝇、无尿碱、无臭味。
  4.从业人员规范化。
  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明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工作服和工作帽统一整洁、勤换勤洗,不得在经营场所吸烟,操作服务时不佩带戒指、耳环等饰品,操作间及就餐场所不得随意放置个人用品。
  5.管理长效化。
  餐饮服务单位应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明确安全卫生负责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健康体检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阶段和步骤
  提升“百日行动”从6月18日开始至9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6月18日至7月10日)
  市政府制订下发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千人动员大会”,进行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的动员部署,以会代训,促使各餐饮服务单位了解提升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主动参与到本次行动中来。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专题培训。充分动员辖区内各餐饮经营单位,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先行整治。同时,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市上的实施方案和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
提升工作方案,将提升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要做到问题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要确定区域、确定重点、夯实责任,要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实施。
  (二)集中整治、督导检查阶段(7月11日至9月15日)
  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规范指导、帮助扶持、有序发展”的原则,组织人力、分片包干,以重点整顿单位为切入点,认真开展集中整顿工作。要广泛采用检查公示、等级评定、扶持奖励、典型示范等措施,创建餐饮服务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带头,全面推进。要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提升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以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对基础条件较差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进行帮助和指导,督促其进行经营场所改造、完善卫生设施,达到提升的标准,彻底改善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等现象。
  (三)巩固提高、考核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
  各区县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在集中整顿的基础上,对仍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提升成果。
  市政府将组成考核验收组,制订考核细则,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县提升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量化打分、综合排名,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考核结果将纳入区县年度目标考评。
西安世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