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安全生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4.15
【字 号】市政办发[2011]58号
【施行日期】2011.04.1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西安世园会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西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期间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世园会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顺利成功举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2011西安世园会安保指挥部《关于印发2011西安世园会
开园前期安全保卫工作“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世保指发〔2011〕3号)要求,按照“护线防面、以面保点、严控核心”的思路和“统筹全局、全面动员,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的原则,以确保世园会园区安全为核心,以落实社会面防范控制为保障,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依托,举全市之力,全面落实各项安保责任和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作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度,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世园会期间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为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市安监局为主要牵头部门,公安、建委、市政、交通、质监、旅游、教育、城投集团等部门组织实施。为了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和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行动。
  组 长:朱智生 副市长
  副组长:张 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新民 市安监局局长
  孟宗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 玲 市监察局副局长
  裴建潮 市总工会副主席
  雒仁祥 西安警备区副司令员
  成 员:黄启成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王 锐 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王建东 市国土局副局长
  任永凤 市环保局副局长
  夏俊山 市建委副主任
  益 南 市市政局副巡视员
  强院省 市交通局副局长
  章忠明 市农委纪委书记
  曹永辉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文忠 市旅游局副巡视员
  黄漪清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顺智 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建新 市国资委副主任
  崔 林 市房管局副局长
  畅明放 市市容园林局纪委书记
  李 有 市工商局副局长
  景六刚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 忠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赵亚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 弛 市城中村改造办副主任
  王志强 市地铁办副主任
  姜 镇 西安铁路局安全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张新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副局长王利民担任。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安监部门 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市2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取在世园会期间停止生产的措施,对8户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对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省道和人员密集区及世园会周边的78座加油站全部加装HAN阻隔防爆装置,对不按规定加装HAN阻隔
防爆装置的加油站,世园会期间全部责令停业。加大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西安北方惠天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西安华悦龙首燃气有限公司龙首北路加气站等18家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列入省局计划的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大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停业或关闭取缔。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开工前的复审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在世园会期间一律停止生产。督促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违规、违章、违纪作业和无序组织生产活动等不良现象发生,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安部门 加大对道路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强化对主要干线道路、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易发路段的整治和管理,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管理,加大对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宣传贯彻《消防法》,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
经营单位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提高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的能力。切实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制、私藏、私自运输、私自使用民用民爆物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民爆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交通部门 做好险要路段的排险除患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危桥险路等重大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开展营运秩序专项检查,对不合格的客运车辆绝不允许上路行驶,严防车辆带病运营,严防超员载客,严格监控和治理车辆超速。加强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管控和检查,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扩大监管范围和内容,切实加强行车安全监控、监测和预警管理,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建设部门 深入排查治理重点建设项目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坍塌、模板支撑垮落、人员坠落等事故。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质监部门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锅炉、电梯运行的安全监管和检测,对危险化学品充装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生产、使用、检测检验实行全过程安全监察,坚决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以及使用报废、过期特种设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