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信息核实说明
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实、补充、更改可能涉及到出现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对象:此次核对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旁听生、成人教育学生,港澳台学生(含国内学生在校期间持单程证赴港澳定居),外籍生源学生,已经确定不能在2013年毕业的学生均不在本次信息核对范围之内。
2.姓名:请核实是否目前使用的姓名。若与高考时姓名不一致的,请提供派出所盖章的修改名字证明或修改后的户口簿复印件,若户口簿复印件中无法体现的须提供派出所证明,并填写在共享《生源信息二次核对修改情况统计》表中;若名字中有生僻字的,也请在上述表格中注明。
3.所属学院:目前学生所在学院专业,若与高考录取专业不一致(有转专业情况)的,请核实后提供教务处转专业的相关文件材料,并在《生源信息二次核对修改情况统计》中注明,提高班的学生,请按教务处发毕业证的专业核实。
4.身份证号:请核实为最新身份证号,若因身份证换代等原因更改过身份证的(即高考时身份证与现身份证不一致),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若户口簿复印件中无法体现的须提供派出所证明,并在《生源信息二次核对修改情况统计》中注明。
5.生源地:填写到县(区、县级市),例如“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广东省兴宁市”。
①生源地与籍贯不一样,一般为高考时父母户口所在地;
②高考时本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地方的,如果本人户口高考后已迁到学校,没办法回去复户,可以以父母户口所在地作为生源地;
③但如果本人户口现仍在原地(没有迁户口到学校),则以现户口所在地为生源地。若本人在校期间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均将户口迁移到外地的,则需要由父母向其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指标,待派出所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更改生源地。
凡更改生源地信息的,均须在《生源信息二次核对修改情况统计》中注明。(特别提醒:生源地如出错,将可能导致学生毕业后的户口、档案没有地方接收的麻烦,请慎重核实!)
证明材料:学生户口本页面复印件或派出所证明
范例:
(1)借考
如某学院学生陈XX,高考时户口所在地为揭阳普宁,高中时一直于深圳某中学就读,并在深圳报名并参加了高考,此时报送该生生源地时应为普宁市。
(2)父母工作调动
某学院学生王XX,高考时户口所在地为汕头,且在汕头参加高考,升大学时将户口迁至学校(户口未迁到学校的以学生户口所在地为生源地)。在该生大学二年级时,父母均工作调动至广州某高校,并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此时报送该生生源地时应为广州市。
(3)个人户口迁移
某学院学生廖XX,高考时户口所在地为潮州,升入大学时,户口未迁到学校。在该生大学三年级时,将户口迁移至汕头。此时报送该生生源地时应为潮州市。
6.入学年份:本人实际入学年份。
7.准考证号:学生参加高考的准考证号。
高考准考证8.由其他学校转学的,须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同意转学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在《生源信息二次核对修改情况统计》中注明。
9.由往年留级或休学等学籍变动原因推迟至2013年毕业的,须提供教务部门证明,并在《生源信息二次核对修改情况统计》中注明。
10.因退学、开除、死亡等原因不在2013年毕业需要删除的学生信息。请附教务处证明材料,并在《生源信息二次核对修改情况统计》中注明。
11.政治面貌: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众等。
12.家庭联系地址:填写可以邮递的详细地址,最好能写到门牌号。
13.班级: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填写阿拉伯数字“1”、“2”等。
14.家庭联络方式:填家里电话(固话为佳)。
15.(电话):父母电话(手机为佳)。
16.(手机):学生个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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