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高考招生实施办法
以下2014年青海高考招生实施办法由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教育部、省招委、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省情,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形式科目
使用教育部统一命题,实施新课标方案。
3+x考试方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x”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合卷)。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外语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对口高职:语文、数学、英语,本省命题,每科满分各为150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未合格的中职毕业生(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文化课考试按对口高职编排。
“民考民”考生分藏汉双语、蒙文两类。这两类考生的民族汉考(MHK三级)由教育部命制,满分为150分。
藏汉双语考生的数学、综合科目提供藏、汉文对照试题,由考生自行决定用藏文或汉文答题;藏语文由本省命制,满分为150分,用藏文答题。
蒙文考生除外语、民族汉考外,其余科目为全蒙文试题,用蒙文答题。
(一)全省共设33个考区:西宁市7个(大通、湟中、湟源县,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区);海东市6个(乐都区,平安、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县);青海油田1个;玉树州1个;果洛州1个;黄南州2个(黄南州、尖扎县);海北州4个(门源、刚察、祁连、海晏县);海南州5个(共和、兴
海、贵德、贵南、同德县);海西州6个(德令哈、格尔木市,都兰、乌兰县,大柴旦、茫崖行委)。
(二)考场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确保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等全程正常使用。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桌椅整齐,室内除必备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
(三)全省统一编排考场,每考场30人;座位设置为单人、单桌、单行,桌斗背向考生、间距80cm以上,按7+8+7+8或5×6格式排列,“W”形分布,考场前门第一个座位为1号。省招办负责统一打印《准考证》、考场考生信息对照单、考场编排表、考生座位桌签。
每个考场2名监考员,每5个考场安排1名流动监考员。每个考点设1-2个备用考场。
三、考生
(一)考区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高考准考证
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对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诚信教育由所在学校负责,对往届高中毕业生、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的诚信教育由考区招办负责。
高考前,对考生重点进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宣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和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和引导考生信守承诺,践行诚信考试,拒绝和抵制考试中的违纪、舞弊及违法等行为。
(二)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文化课、专业技能考试以及特殊类院校的生源选拔。
《准考证》由考区招办盖章并塑封后生效。准考证号共9位,各位数字含义分别为:
第1位:考试类型(1-普通类考生4-体育类6-艺术类9-高职、单招)
第2位:考生分类(0-汉族考生1-少数民族2-藏文3-蒙文)
第3-4位:考区代码
第5-7位:考场号(文科101-499、理科501-899、高职901-999)
第8-9位:考生座次号(01-30)
(三)已经被高校确定正式录取的保送生、单考单招生不发《准考证》、不参加高考。
高考时,严禁考生穿校服进入考场。
考前考生熟悉考场时,只准许考生到达考场门口,不准开门进入考场。
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试时,原则上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确因特殊情况(如腹泻等)须离开考场的,由1名与考生同性别流动监考员全程陪同,其行踪必须在监考员的视线掌控中,严防考生借机收、发信息。
每科开考正常后,监考员对照考生本人与其座位桌签、《准考证》、《身份证》照片进行仔细核对,严防冒名考试或。
(四)对考生在考试中的违规行为(违纪、作弊、扰乱秩序),由监考员做好详细记录,由考点负责事实认定(主考和2名监考员签名),由考区招办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做出处理后,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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