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孝道思想及其在当代社会中的意义
作者:方玉英
来源:《大观》2016年第06
        摘要:以孝事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仅是一种善事父母的日常伦理意识、规范和实践,实际上它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整个中国文化的首要精神,其影响之大、涵盖之广,既深且远。孝也是中华传统伦理体系的起点与诸道德之首,也对当代中国影响深远且在当代社会中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儒家;孝道;孝经;当代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之为孝的文化;传统中国社会更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孝不仅在中国文明中有其广泛的文化综合意义,它不仅是一种亲子间的伦理价值观念与规范,而且包含着诸多文化意蕴,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与首要文化精神,是中国文化的显著特之一。
        一、孝之含义与孝道理论的完成
        “的观念产生较早。孝为会意字,像小孩搀扶老人。康殷说;用头承老人手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表示孝道文化孝之初始含义有二,其一:尊族敬宗。其二: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至春秋战国之际,随着社会生活的重大变革,孝的含义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这就是西周春秋之尊族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之初义,向善事父母的转变。这是与当时的社会状况、社会意识、家庭结构的变化相一致的。经过儒家的阐释发挥,使善事父母最终成为孝的核心甚至唯一内容。
        孔子是儒家孝道理论的开山鼻祖。孔子出身于贵族家庭,他所生活的鲁国又是周公旦后人的封地,保存着大量的周文化典籍,所以,他是在周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对西周传统的思想和制度极为赞成和拥护,因而对周初以来所大力提倡的孝道,当然是持完全肯定的态度,而且对西周传统孝道有重大发展。
        孔子为传统孝道的合理性到了人性的根基,解决了孝道存在的哲学前提。孝被孔子还原为一种朴素的家庭伦理意识,它的人性基础既不是具有很强宗教意味的祖先崇拜,而将注意力转向了广大人所共有的人心之仁,从而为孝道的合理存在到了更普遍更坚实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