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优秀教案(通用5篇
《鱼我所欲也》优秀教案1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积累基本文言文词汇。学习本文的论证方法。品味《孟子》散文的语言艺术。
2、过程与方法:在诵读中探究作者怎样提出论点展开论证的。
3、情感 、态度与价值观:引导学生正确抉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教学重点
在诵读中品味《孟子》散文的语言艺术。理解作者的观点,学习作者的论证方法。
教学难点
理解孟子所提倡的舍生取义的现实内涵。
教学时间
两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导入。
人生常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选择,在关键时刻如何作出正确的选择呢?相信孟子会给我们提供帮助的。请走进《鱼我所欲也》寻答案。
二、资料助读
1、“性善论”的要点:
(1)“善”是人的本性。“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2)人有四种“本心”:同情心、羞耻心、恭敬心、是非心。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即由此产
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外授)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
(3)人性变坏,是由于受外物的影响,不是本性的表现。“富岁子弟多赖、懒。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
(4)本性也需要“养”。“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
2、《礼记檀弓》中有:“齐大饥,黔敖(富人)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捧)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三、朗读课文,整体感知
1、默读课文,对照注释,扫除语音障碍。
2、请两名学生朗读,其余学生评点。
可以从读音准确、节奏分明、重音清晰、流畅自然等方面评价。
3、教师点评。
黑板显示:
字音:
(1)不为苟得也(wéi) (2)为宫室之美为之(wèi wéi)
(3)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wù)
停顿及重音, 鱼我所欲也翻译及原文
(1)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2)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
(3)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4)是/亦不可以已乎
4、学生齐读课文。
5、学生自读课,参考注释,理解文意,有不懂之处勾画出来,准备质疑。
6、请学生概括本文大意
明确:人在进行选择时,应以义为重;人应保持自己的“本心”。
四、质疑解疑,疏通文意
1、你问我答
学生提出翻译中的疑难问题、请同学解答,可指名回答,也可自由回答。
2、生问师答
对学生不能解答的问题,教师酌情给予点拨。
3、教师检查学生自学情况
4、小结
通假字
(1) 辟通避,躲避。例:故患有所不辟
(2) 辩通辨,辨别。例: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3) 得通德,感激。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4) 与通欤,语气词。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5) 乡通向,从前。例:乡为身死而不受
一词多义
为:为宫室之美(为了,介词)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做,动词)
得:故不为苟得也(得到)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感激)
是:非独贤者有是心(此、这) 是天时不如地利也(这是)
与: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欤”) 呼尔而与之(给予)
虚词(注意“之”、“而”、“于”的用法)
五、朗读训练,体会语言特,初背课文
1、学生齐读课文中的排比句和对偶句,欣赏整齐而又有变化的句式美,感受其音韵美。
2、学生背诵成组的排比句、对偶句。
3、教师出示背诵练习。帮助学生背诵。
4、学生齐背课文。
六、布置作业
1、背诵课文。
2、理清本文的论证思路,画出全文结构提纲。
第二课时
一、齐背课文。
二、再读课文,分析讨论文章思路。
1、学生朗读课文,思考:本文的论点是什么?怎样提出来的?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
明确: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由此及彼,由浅人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2、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明确:提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论点后,首先从正面指出人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是因为人皆有“欲生不为苟得,恶死有所不辟”的思想。然后再从反面说明,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可是事实上,“义”超过了“生”,所以人能够不贪生,不避死。这种羞恶之心,人人皆有,贤者更能保存而不丧失。接着举例说明,人即使在饥饿时仍有羞恶之心,自古以来就有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人。最后,文章陡然一转,“乡为身死而不受”,现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先前为了“义”可以“舍生”,现在却为了高官厚禄和物质享受就舍掉了“义”,这种行为不是应该停止吗?
总之,这段文章是说,能做到“舍生取义”是人有羞恶之心;如果不顾羞耻,不辩礼义而受“万钟”则失掉了“本心”,这种行为是应该停止的。全文旨意就在这一劝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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