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逐句翻译
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他的《》是如何写的?
1、鱼,我所欲也,熊掌,亦.
(也)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2、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译文: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 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3、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比)生者,故不为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也; 译文: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只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
4、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同“避”,躲避)也。 译文: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5、如使..(假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办法),何不用也?
译文: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得到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
6、使.(如果,假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译文: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躲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7、由是..(通过某种办法,是:代词,指某种办法)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译文: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祸患,但有人不去干这种事情。
8、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译文: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9、非独..(不仅)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丧失)耳。 译文: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使它不致丧失罢了。
10、“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译文: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
11、呼尔而与之,行.(走)道之人弗受;蹴.(用脚踢/践踏)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不愿意接受)也。 译文:然而,如果你(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过路的饥饿的人也不会接受;如果你用脚踢着(或践踏)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12、万钟..(丰厚的俸禄)则.(如果)不辩.(同“辨”,辨别)礼义而受之,万钟于.(对于)我何加.(益处)焉!
译文: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
13、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得.(同“德”,感激)我与? 译文:是为了宫室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
14、乡.
(同“向”,原先)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译文: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的施舍,今天却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
15、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译文: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的施舍,今天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
16、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
(感激我)而为之: 译文: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的施舍,今天却为了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了。
17、是亦不可以已.(停止)乎? 译文: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干了吗?
18、此之谓失其本心..(本来的思想)。 译文:(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本来的思想(即“义”)。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
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
鱼我所欲也翻译及原文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的角度来看,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
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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