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
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①选自《孟子·告子上》 。标题是编者加的。②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③患:祸患,灾难。④辟:通“避”,躲避。⑤如使:假如,假使。⑥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⑦勿丧:不丢掉。⑧箪:古代盛饭用的圆柱器。⑨豆:古代一种盛食物的器具。⑩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
蹴(Cù):用脚踢。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辩:通“辨”,辨别。何加:有什么益处。奉:侍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 ),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从前。已:停止,放弃。
本心:天性,天良。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 );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就能够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斥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 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礼义,宁
愿死也不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