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市委  德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2年1月11日)
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国家机关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德各单位:
自我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举全市之力,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热心奉献,发扬“以人为本、万众一心、锲而不舍、不畏艰难、无私忘我、勇创一流”的创卫精神,顺利摘取了国家卫生城市这张名片。通过创卫活动,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人居生态环境有了新的改善,城市综合竞争力和人民众幸福指数大幅度提升,激发了全市人民的自豪感、自信心和凝聚力,为“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增添了新的动力。在创卫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创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对市委办公室等38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对市纪委等46个先进单位记集体三等功,授予市委政法委等139个单位创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公路机械厂等35个单位创卫工作先进企业称号。授予董国辉等39名同志创卫工作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对周庆立等131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对姚宁等194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授予从雷等530名同志创卫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创卫精神发扬光大,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1: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集体二等功(38个)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房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处、市公用事业局、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市场管理科
德城区:组织部、纪检委、政法委、宣传部、区政府、天衢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新湖街道办事处、广川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防疫站、工商分局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宋官屯街道办事处、长河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工商分局、公用事业局
市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运河街道办事处、建设局、城管局
二、集体三等功(46个)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警支队、漳卫南运河污水改排工程管理处、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德州汽车总站、市卫生局办公室、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爱卫办、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市园林处、市质监局、市供水总公司、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广播电视台、德州日报社、德州火车站、市第二中学、德建集团
创卫
德城区:人武部、财政局、教育局、检察院、法院、城建局、环保分局、交通分局、房管分局、城隍庙工商所、质监分局
市经济开发区:城建局、经发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房管分局
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创卫办、社管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
三、先进集体(139个)
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信访局、德
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市环保监测中心站、市住建局办公室、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市妇幼保健所、市卫生局疾控与卫生监督科、市卫生局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市人民医院、市公共汽车公司、市实验中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广场管理办、市锦绣川景区管理办、市长河公园管理办、市新湖风景区设施维护所、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市畜牧兽医局、市旅游局、市公路局、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德州检验检疫局、市气象局、市供水总公司二次供水管理处、市供电公司、市邮政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德州银行、农行、建行、工行、太保财险公司、市第一中学、德州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