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种重点疾病检登记上报表
十八种重点疾病:1.急性心肌梗死;2.心力衰竭;3.脑出血和脑梗死;4.创伤性颅脑损伤;5.消化道出血(无并发症);6.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7.成人细菌性肺炎(无并发症);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9.糖尿病半短期与长期并发症;10.结节性甲状腺肿;11.急性阑尾炎半弥漫性腹膜炎及脓肿;12.前列腺增生;13.肾功能衰竭;14.成人败血症;15.成人高血压;16急性胰腺炎;17.恶性肿瘤术后化疗;18.恶性肿瘤维持性化学.18成人
注:请科室将上述十八种重点疾病登记,每月5日前上报医务科;出院诊断可以填写十八种重点疾病序号。
有是否的地方,可以简单填写:是→1,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