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意象、隐喻、象征、神话
一、四个基本概念及其联系
当我们不再按题材或主题对诗歌加以分类,而要问诗歌是一种什么样的表述方式时,当我们不是以散文式的释意,而是从其整个结构的复杂性来确定诗歌的“意义”时,我们就会面临诗歌的主要结构这一问题,这也就是本章题目中的四个术语所要提出的问题。
我们的同辈中有一位说过,诗歌中起组织作用的两个原则是格律和隐喻,而且“格律和隐喻还是‘属于一体’的,只有包含这两个因素并解释它们的紧密关系,我们给诗歌下的定义才能获得足够的普遍性”。这个提法包含了诗歌的一般理论,对此,柯勒律治在其《文学传记》中曾给予精辟的阐释。
这四个术语都有相互重复的部分,显然,它们的所指都属于同一个范畴。也许可以说,我们这样一个排列顺序,即意象、隐喻、象征、神话,代表了两条线的会聚,这两条线对于诗歌理论都是重要的。一条是诉诸感官的个别性的方式,或者说诉诸感官的和审美的连续统一体,它把诗歌与音乐和绘画联系起来,再把诗歌与哲学和科学分开;另一条线是“比喻”或称“转义”这类“间接的”表述方式,它一般是使用
喻和隐喻,在一定程度上比拟人事,把人事的一般表达转换成其他的说法,从而赋予诗歌以精确的主题。
二、意象
1.意象的定义与分类
意象是一个既属于心理学,又属于文学研究的题目。在心理学中,“意象”一词表示有关过去的感受或知觉上的经验在心中的重现或回忆,而这种重现和回忆未必一定是视觉上的……心理学家与美学家们对意象的分类数不胜数,不仅有“味觉的”和“嗅觉的”意象,而且还有“热”的意象和“压力”意象(“动觉的”、“触觉的”、“移情的”),还有静态意象和动态意象(或“动力的”)的重要区别。
理查兹在其1924年版的《文学批评原理》中所做的一般结论今天听来依旧是靠得住的:人们总是过分重视意象的感觉性。使意象具有功用的,不是它作为一个意象的生动性,而是它作为一个心理事件与感觉奇特结合的特征。它的功用在于它是感觉的“遗存”和“重现”。
庞德对“意象”做了如下的界定:“意象”不是一种图像式的重现,而是“一种在瞬间呈现的理智与感情的复
杂经验”,是一种“各种根本不同的观念的联合”。意象主义的信条断言:“我们相信诗歌应该准确地再现特异的事物,而不是表现模糊的一般,不论它是多么……具有吸引力。”艾略特在颂扬但丁和攻击弥尔顿时,似乎过分地强调了“如画性”的教条。(意象带给人的感觉是多方面的)
2.意象的功能
对于诗歌而言,意象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意象首先可以使诗歌的语言形象化,增强诗歌的形象美,令诗歌的审美更浓,如“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
其次,作者使用意象来表达而不是直接陈述,使得读者与作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隔膜,令诗歌充满着朦胧美(李商隐的无题诗)
第三,意象化的表达使得诗歌充满着含蓄之美,呈现出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这对于注重诗歌艺术性的中国古诗而言显得尤为重要。如《古诗十九首》中写道“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王维的“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3.意象的使用方式
对于诗歌意象的使用方式的研究,历来是是诗歌研究乃至于文学研究的重点。由于诗歌的类型和作者的创作风格不同,意象的使用方式也存在着区别。意象使用的不同首先体现在对意象的选择上,即不同的诗人所选用的意象类型有所区别;其次是对意象的功能认知不同导致意向的使用目的有所不同(自然派诗人与社会派诗人);第三则是意象的罗列方式因创作意图而有所差别。
三、象征
1.象征的定义
“象征”的名字也是同一个特别的文学运动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也像“意象”一样,它不断地出现在迥然不同的学科中,因此,用法也迥然不同。它是一个逻辑学术语、数学术语,也是一个语义学、符号学和认识论的术语,它还长期使用在神学世界里,使用在礼拜仪式中,使用在美术中,使用在诗歌里。在上述所有的领域中,它们共同的取义部分也许就是“某一事物代表、表示别的事物”。
(象征)希腊语的动词的意思是“拼凑、比较”,因而就产生了在符号及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进行类比的原意。这个术语的这一含义仍然使用在现代的某些方面。在代数和逻辑中
这一术语是约定俗成的符号;但在宗教里,这一术语的基本含义是“符号”及其“代表的”事物间某种固有的关系,是换喻式的或隐喻式的,如十字架、羔羊、善良的牧者等。在文学理论上,这一术语较为确当的含义应该是:甲事物暗示了乙事物,但甲事物本身作为一种表现手段,也要求给予充分的注意。
2.象征的区分
私用象征与传统象征:只要讨论到诗歌的象征问题,就很可能出现把象征分成现代诗人的“私用象征”与前代诗人广泛采用并容易理解的象征的情况。“私用象征”一词首先至少是一种指责,但我们对诗歌象征的感情与态度仍是十分矛盾的……“私用象征”暗示一个系统,而细心的研究者能够像密码员破译一种陌生的密码一样解开它。
例:传统象征——太阳=君主、玉=君子
私用象征——舒婷(橡树)
“自然的”象征,这一提法也有它本身的问题。弗罗斯特某些最佳的诗作就使用了自然的象征,但我们发现,他这些象征的含义却不易把握……一些读者一旦把握了象征的可能性,就过分强调他这些自然的象征及其有关的东西,把他的多义象征性固定为一种僵硬的解释,完全违背了诗歌表述的实质,特别是当代诗歌表述的实质。
3.象征的功能
象征通常是建立在意象基础之上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对于意象的解读实际上也就是对于诗歌的象征的解读。有所不同的是,意象与象征之间并不存在以一对对等的关系,意象与象征的差别是因具体的诗人与作品而异的。在许多作品中,意象是作者传达感情的手段,
并无特别的象征意义,如“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而在另外一些作品中,意象的象征意义就极为强烈,如“沉舟侧畔千帆过”、“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声”。
对于诗歌来说,象征的功能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象征可以以最少的文字完成对最多内容的表达,对于篇幅有限的诗歌而言这是极为重要的;
当代诗歌其次,象征与意象有关,而一般来说某一具体意象所象征的事物仍然是另一意象,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象征又可以被视为一种隐喻;
第三,象征强化了诗歌的深度,令诗歌更为接近于“真理”。
4.对于象征的研究
象征的作用是如此之重要,因此对象征的研究也是阐释诗歌意义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象征本身含义丰富的特性也存在着被过度解读的风险。在很多时候,研究者通常对诗歌以及整个文学的象征的丰富性进行了过度的阐释,从而使文学研究陷入了另一个误区。例如一直以来,我们对鲁迅文学作品的产品,就过度强调了鲁迅作品中意象的象征意义。
研究诗歌的象征,一如此前我们所提到的其他文学研究手段一样,需要建立在对充分的外部资料的解读和具体作品的分析之上,通过二者的对比阐释出诗歌的本意。事实上,一般来说,对于诗歌象征意义的阐释,通常伴随着对作者创作意图的揭示。通过此前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一研究存在的弊端,因此我们进行象征研究的目的决不在于解释作者的创作意图,而仅仅在于对诗歌的文学价值作出阐释。
三、隐喻
1.意象与作为修辞的隐喻
我们尝试建立修辞手段的类型学,或者说得更专门一点,就是建立诗歌意象的类型学;我们还写了许多专著和论文来研究个别诗人和作品的意象(莎士比亚是一个热门课题)。随着人们写“实用批评”文章的热情高涨,已经出现了一些极有见地的修辞学与方法学的论文,这些文章仔细研究实践家们有时极为轻易的假设。
许多文章致力于把划分得过于琐细的修辞手段——最多达250项之多——归纳成两三个大类。“变音形类辞格”和“变义类辞格”即这些归类法之一,也即分成“语音辞格”与“语义辞格”两类。另外有人试图将其划分为“言辞类辞格”与“思维类辞格”。但上述两种二分法均有不足之处,它们只是暗示了一种外在的、极表面的、缺乏表达功能的结构。
撇开“变音形类辞格”不谈,我们可以把诗歌的变义类辞格最贴切地分作相近的和相似的两类。传统上相近的辞格是换喻和举喻。它们所表达的关系在逻辑上或数量上是可以分析的:因代表果,或者果代表因;容器代表容器中装的东西……以惯用的装备——用具和工具——代表社会地位。
例:《鹿鼎记》与逐鹿问鼎
隐喻曾经吸引过从亚里士多德以来的许多文学理论家以及修辞学家的注意,亚里士多德本人就既是文学理论家又是修辞学家,近年来,它又吸引了不少语言理论家的广泛重视。理查兹就曾激烈反对把隐喻视为与普通语言的实践相背离……椅子的“腿”、山的“脚”、瓶子的“颈”全都是通过类比的方法将人体
的部分用在了无生命的物体上。但这种引申的意义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