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典故
恩威并施的典故
恩威并施这个词语的典故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国志》中关于周鲂的记载。周鲂,字子鱼,是三国时期吴郡阳羡(今江苏宜兴)人,曾担任过吴国丹阳西部都尉和鄱阳郡太守等官职。在鄱阳,他使用计谋大败魏国的扬州都督曹休,因此受到吴大帝孙权的亲自慰劳和奖励。据记载,周鲂对部下士卒非常重视纪律,赏罚分明。他在郡十三年,对部下恩威并行,赏善罚恶。这个典故后来被用来形容统治者或领导者实施恩惠和威严并行的方法,即一方面用恩惠去笼络人心,另一方面用威严去震慑人心。
周鲂(生卒年不详),字子鱼。吴郡阳羡县(今江苏宜兴)人。三国时期吴国将领。
周鲂年少时好学,被举为孝廉。历任宁国县长、怀安县长、钱塘侯相,一月之内,便斩杀作乱的彭式及其党羽,因而升任丹阳西部都尉。贼帅董嗣据险侵扰豫章等郡,周鲂派间谍将其诱杀,不费兵卒即数郡。周鲂在鄱阳赏罚分明、恩威并施,于任职十三年后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