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第四十二中学
关于防治校园欺凌行动实施方案
校园欺凌事件近年来的全国各地乃至世界范围内,时有发生,而且有蔓延的趋势。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一次又一次的牵动老师的神经,刺痛师生们的心。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党建+工作,同时搞好我校学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28号)有关要求,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及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善教善育、善作善成”的教育理念,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治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以预防教育为主,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系统工程,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欺凌防治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曹威校长
副组长:谭峰云书记 王霞副校长 曾昭成副校长 周会清副校长 朱志豪副校长
成 员:各中层干部 各年级主任 各班主任 门卫
三、责任分工
政教处: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加强班主任培训和学生德育工作,努力提升班主任应对、处理和解决学生欺凌事件的能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对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小学生守则》等教育。
总务处:负责综合协调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防治学生欺凌的应急处置预案,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协调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监控和信息通报工作。
学校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及其他校级领导干部、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年级主任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的平安文明校园。
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处理机制。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保护遭受欺凌学生身心安全,增强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实施科学有效的跟踪辅导,切实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大力创建平安文明校园,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相关举措
(一)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教育。将每年9月开学第二周定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宣传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的专题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法制教育会、班会、广
播室、黑板报、手抄报等教育学生珍爱同学友谊,远离校园欺凌,明白校园欺凌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各任课教师要把防校园欺凌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去。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防范欺凌的应急预案,加强学生应急防范演练。
(二)要加强预防。要组织各年级组、各班级对存在的校园欺凌隐患的可能施暴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要有针对性的处理好。要加强学生在校时间的点名考勤工作,不让学生流入社会。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班主任要联系家长及时发现和疏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必要时可邀请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辅导班,使他们进一步认识校园欺凌将带来的法律后果。要加强大门口和学校院墙的管理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内,或学生私自外出。学校保安要加强对校园,特别是一些人员少到的地方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防患于未然。
法制教育黑板报 (三)强化学生欺凌案件处理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联动,完善教育和公安部门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对口部门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落实学校与辖区公安部门无缝对接,出现隐患或警情,及时联系辖区警务人员,争取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处置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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