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内容资料
预防青少年犯罪措施(一)
1、要提高家长素质,改进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青少年生活、学习的摇篮,家长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从其中一种意义上讲,家长的素质,影响了子女的素质,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家庭要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给青少年儿童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引导青少年把课余时间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有益的正当活动中去。家长也要学习青少年心理学、教育学、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注重言传身教,与子女建立平等、民主、相互尊重、充满善意的关系,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学校和社会也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来提高家长的素质,比如学校或社区开办“家长学校”,或有关部门和家长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
3、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关部门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指导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学校附近的游戏厅
、录像室、网吧等不健康场所,要坚决关闭,其它青少年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规范运作。
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的基础知识来教育年轻后代,使他们从小就受到民主的训练和守法的教育,懂得和善于履行社会主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是德育的内容之一
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又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对学生,通过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和大学的法律常识课和宪法讲座、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班级活动,以及课外、校外活动等进行民主与法制的教育。
未成年保护法(三)
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
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各级人民***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未成年不良行为类型(四)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法制安全手抄报
在家的安全的注意事项
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
(一)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二)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四)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有可乘之机。
外出安全的注意事项
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在自我防范方面应当注意:
(二)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自己的行程和大致返回的时间明确告诉家长。
(三)外出游玩、购物等最好结伴而行,不独来独往,单独行动。
(四)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玩具、食品,与陌生人交谈要提高警惕。
(五)不独自往返偏僻的街巷、黑暗的地下通道,不独自一人去偏远的地方游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