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梅河口省级文明单位新闻稿
近日,根据《中共吉林省政法委员会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全省政法系统省级文明窗口的通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省级文明窗口”荣誉称号。
近年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秉承服务为民的诉讼宗旨,致力于打造功能健全、高效便捷、亲民便民的“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诉讼服务体系。立案庭设立六个窗口,除了常规的民商事、行政、刑事立案,收退费窗口,还有特窗口“特殊众立案窗口”、“跨域立案”、“涉企案件立案窗口”,分别提供为军人、残疾人等特殊体立案,为当事人跨区域立案,以及为涉企案件立案等绿窗口服务。设立便民设施电子法院体验区,提供电脑一台、网上立案一体机两台,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设备。建立法院诉讼材料展示区,提供各种法院宣传手册、诉讼风险须知、诉讼流程小手册书十张、网上立案流程(本院自制)、民事起诉状模板、授权委托书模板等材料。此外并配备叫号机一台,设立书写区,提供医疗急救等便民服务。立案庭在现有诉讼服务大厅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拓展诉讼服务功能,全面集成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开通12368诉讼,建立多元诉讼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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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梅河口法院将以此次获得荣誉称号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功能,大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擦亮文明窗口,践行文明之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