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富民小区2022年划片小学
7月25日,临沂高新区召开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大家期待已久的临沂高新区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和划片范围公布
临沂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划片范围和招生热线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22〕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管委会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招生政策的具体实施,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各镇街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的要求,根据高新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按照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居住证地址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
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2年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进行线上报名。教育工作办公室、各镇街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学校负责对证件的登记与现场初审,与监护人签订书面诚信入学承诺书;区教育工作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复审,共同加强对学生入学资格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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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阶段入学工作
1.高新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1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2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3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有住宅但达不到基本入住条件、未实际居住,或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未交付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依据。
(2)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容沂办”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点击首页义务教育入学报名专区、选择“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常住人口子女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义务教育招生报名信息》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村、社区、小区安排专人统一到现场审核)、入户考察核实、片区学校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等情况遇有学
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私有产权住宅购买居住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1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3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高新区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4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在本房产);
5非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
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
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高新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预录取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1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2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1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信息;2从业信息:在高新区务工者,需有我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需连续缴纳(通过“临沂智慧人社”APP现场核验参保人参保缴费信息);在高新区经商者,需在我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
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容沂办”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点击首页义务教育入学报名专区、选择“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信息填报、学校审核、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积分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义务教育招生报名信息》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积分办法说明:1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2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