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简章发布!(附2021⼊围分数线)
为全⾯贯彻全国教育⼤会精神,深⼊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校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件精神,服务国家重⼤战略需求,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华南理⼯⼤学强基计划”),选拔⼀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担当、有情怀的青年学⽣进⾏专门培养,为国家重⼤战略领域输送后备⼈才。
⼀、招⽣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中毕业⽣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分为以下两类:
第⼀类:⾼考成绩优异的考⽣;
第⼆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
该类考⽣须获得全国中学⽣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等奖、⼆等奖。
预录取⼆、招⽣专业及招⽣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向北京、天津、河北、⼭西、辽宁、吉林、⿊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东、河南、湖北、湖南、⼴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试点招⽣。各省招⽣专业及计划数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式与选拔程序
(⼀)报名时间和⽅式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不能兼报其他⾼校,每位考⽣只能填报⼀个专业志愿。志愿具体填报⽅式、填报时间等以报名系统为准。
(⼆)考⽣须参加统⼀⾼考
(三)报考确认
6⽉11⽇⾄21⽇,两类考⽣均须登录报名平台进⾏报考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报考我校强基计划。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故放弃的考⽣,将通报⽣源省份省级招⽣考试机构。
(四)⼊围资格认定
6⽉下旬,对于确认报名且⾼考⽂化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治区、直辖市,下同)第⼀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的考⽣:
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的考⽣:1.第⼀类:经审核后,在满⾜报名条件要求的考⽣中,先按专业分类,再依据⾼考⽂化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结
合我校分省招⽣专业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围我校考核考⽣名单(末位⾼考同分考⽣都予以公布⼊围)并公⽰⼊围标准。
2.第⼆类:经审核后,如满⾜报名条件要求,将不受各省计划数限制,直接⼊围学校考核。
(五)学校考核
6⽉27⽇⾄7⽉4⽇期间举⾏学校考核(含⾯试和体质测试)。我校将严格执⾏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作相关规定,严格遴选⾯试专家组成员,采取专家、考⽣“双随机”抽签的⽅式,测试全程录⾳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学校考核⼯作⽅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通知。
1.⾯试
着重考查学⽣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归纳演绎等思辨能⼒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
2.考⽣综合素质档案的使⽤
考⽣综合素质档案将提供给⾯试专家作为⾯试评分中重要参考依据之⼀,重点考查政治思想品德、科研素养、吃苦耐劳精神等。
3.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的基本⾝体素质,不合格者⽆⼊选资格,具体测试办法见附件。因⾝体原因⽆法参加体质测试者请提前联系我校招⽣办公室并提供相关证明。
4.学校考核成绩
学校考核成绩=⾯试成绩(百分制)。
(六)录取
1.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考⽂化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学校考核成绩/100×750×15%,⾼考⽂化成绩满分⾮750分的省份按照750分折算。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类考⽣,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志愿、强基计划综合成绩及我校在⽣源省的强基计划招⽣专业和计划数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当强基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各省按⾼考⽂化成绩、⾼考数学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排序原则排序。
对于第⼆类考⽣,经过⾯试,达到我校相关专业要求,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第⼀类考⽣最低录取综合成绩的,予以录取,计划数不受各省计划数限制。
我校招⽣⼯作领导⼩组按招⽣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续。
我校于7⽉初公布录取名单并公⽰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不再参加本省后续⾼考志愿录取,⼀旦录取,不予退档;未被录取的考⽣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案
华南理⼯⼤学强基计划致⼒于创新基础学科拔尖⼈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加快构建资源优先投⼊的长效机制,培养家国情怀和全球视野兼备,“三⼒”(学习⼒、思想⼒、⾏动⼒)卓越,能够勇攀世界科学⾼峰、引领未来的基础学科拔尖创新⼈才。
(⼀)实施多阶段、动态性进出分流机制
学校对强基计划学⽣实施动态管理,在第三学期初、第五学期初对学⽣进⾏综合评价,每次评价排名后15%的学⽣需参与答辩。答辩成绩排在后50%的学⽣,原则上回本专业普通班就读。强基计划各专业在每次综合评价后遴选增补优秀学⽣,补充名额不得超过转出的学⽣总数。强基计划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须转专业的,转专业范围限于本校强基计划专业,按《华南理⼯⼤学全⽇制本科⽣转专业管理办法》执⾏。退出强基计划的学⽣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资格。
(⼆)实⾏“3+1+X”本硕博衔接培养
强基计划采⽤“3+1+X”(“X”硕⼠⽣为2或3年,博⼠⽣为4或5年)本研衔接培养模式(各强基计划专业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选择培养模式),即学⽣前三年学习本科课程,夯实基础学科能⼒素养;第四年可提前进⾏研究⽣课程学习,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从第五年起取得研究⽣学籍,攻读硕⼠或博⼠学位。学⽣在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开展学科交叉培养。
(三)提供优越的激励和配套措施
强基计划先进班级及先进个⼈单独评选,“学校奖学⾦”获奖⽐例为本班学⽣⼈数的40%。强基计划学⽣实现成长过程
的“三个⼀”,即在本科期间有⾄少⼀次出国(境)学习经历,⾄少参加⼀项⼤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少有⼀次独⽴作学术报告的经历。在强基计划班级推⾏本科荣誉学位项⽬,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可申请“华南理⼯⼤学荣誉学⼠学位”。
五、其他说明
(⼀)关于学⽣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省级统⼀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政部门统⼀将考⽣电⼦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未建⽴省级统⼀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上传⾄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考试机构或教育⾏政部门,取消其当年⾼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的交通、⾷宿等费⽤⾃理。⼊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有关⼯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强基计划招⽣⼯作在华南理⼯⼤学强基计划招⽣培养⼯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办公室负责具体⼯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案公开、选拔⽅法公平、录取标准公⽰。
(⼆)我校将对录取的学⽣进⾏⼊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学资格的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作接受华南理⼯⼤学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式
地址:⼴东省⼴州市天河区五⼭路381号华南理⼯⼤学笃⾏楼北座111室招⽣办公室
地址:⼴东省⼴州市天河区五⼭路381号华南理⼯⼤学笃⾏楼北座111室招⽣办公室
电⼦邮箱:admit@scut.edu
附件:华南理⼯⼤学2022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办法
华南理⼯⼤学招⽣办公室
2022年3⽉24⽇华南理⼯⼤学2021年强基计划⾯试⼊围分数线
省市数学类化学类
⽣物技术
北京599——542
天津633————
河北621——580
⼭西595576——
辽宁623——613
吉林——516——
⿊龙江————497
江苏597574583
浙江632646638
安徽600598599
福建617583601
江西607594595
⼭东615577590
河南623611614
湖北632613603
湖南621605609
⼴东622612622重庆592————四川621614602贵州559——528云南——595——陕西——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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