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改造申请报告
马石村民委员会:
高祟山镇人民政府:
我系邵阳市双清区高祟山镇马石村9组村民,子女四人,两老人常年在家,家有泥砖房自建至今快40年之久,因房屋地基不牢,几经修缮,常年遭风雨灾害,房屋出现许多裂缝,屋顶经常出现漏水,房屋的檩条、门、窗木制构件均被白蚁蛀空,目前东边二间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随时有可能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为了两老人及子女回家照看两老的安全,现特此申请将二间危房改建,恳请村及镇领导批准为感!
此 致
敬 礼!
危房改造申请书 申请人:
年 月 日篇二:罗建呈[2012]号 关于人民街南段旧城改造项目的请示
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罗甸县国土资源局
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罗甸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明确人民街南段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相关事宜的
紧急请示
签发人:王仕来 罗住建呈〔2012〕号 周尔春
县人民政府:
人民街南段建设是罗甸县人民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从2007年5月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督促关心下,相关部门作了大量艰辛的工作。经过3年多的努力,我县人民路南段的拆迁及道路建设于2010年10月15日全部结束。由于人民街南段东西两侧地块一直没有房开企业愿意开发,导致原已签订拆迁补偿安臵协议已逐步到期,有的已超期半年;被拆迁户不断到住建局要求偿还房屋并且索要违约金;人民路南段旧城改造建设已不是建设问题,若不及时开发建设将演变成为社会稳定问题;由于原来拆迁范围太窄,拆迁的地块不能满足建设的需
要;为此,县住建局及县国土局于2011年11月25日向县政府联合上报关于尽快启动人民街南段开发建设项目的紧急请示,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刘明辉于2011年12月7日在县政府第一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陆祖宏常务副县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对人民路南段的开发建设形成纪要是: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国土局提交的人民路南段旧城改造规划建设方案,由县住建局、国土局配合尽快开展规划建设细化方案设计、拆迁及土地挂牌出让工作;原则
同意县投资促进局引进企业参与开发。县投资促进局通过招商引资与贵州永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街南段旧城改造项目开发框架性协议》,并由罗甸县住建局牵头成立了由县住建局与贵州永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成的人民街南段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组,由贵州永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支付了拆迁安臵费。按照会议纪要精神,经过多方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拆迁工作,拆迁成本费1987.76万元;人民路南段东西两侧地块涉及到的拆迁户是31大户,拆迁总面积9060平方米,一层门面已全部用于补偿被拆迁户,两地块土地总面积3474.8平方米,拆除的用地已满足建设的需要。县住建局、国土局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建设细化方案报县政府审批,2012年3月4日规划建设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审批通过,现该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急需县政府明确该项目开发建设的相关事宜如下:
1、鉴于该地块土地面积小仅3474.8平方米,拆迁总成本
1987.76万元,每平方米地价已高达5720.50元(381.37万元/亩),开发土地成本过高,建议根据招商引资框架性协议书内容按照旧城改造项目,将该地块拆迁成本抵扣土地挂牌价进行出让。
2、若土地挂牌价不足以抵扣拆迁成本,建议免除城市配套费
及相关规费。
3、若免除城市配套费及相关规费后仍不能抵扣完的拆迁成
本,建议由开发企业自行承担。
以上建议,敬请县政府及时研究,以便加快人民街南段的开
发建设,让被拆迁户能按时回迁,从而确保社会稳定,加速我县城镇建设的发展。
当否,请批示
附:1、人民街南段旧城改造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2、建议土地出让规划使用条件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人:刘期海、黄保晶 :7611818、7614625)
主题词:人民街南段 建设方案 请示 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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